“亮剑”高空抛物 守护“头顶安全”

时间:2019-11-19 来源: 作者:

  许静

  用法律之剑守护“头顶安全”,防范“飞来横祸”。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提出16条具体措施。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就在该意见发布后不久,成都有一名女子“以身试法”,其醉酒后,在与男友争吵的过程中,从10楼的家中扔下一把菜刀。目前,该女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近年来,高空抛物造成的悲剧屡见不鲜,像往常一样走在路上就可能被飞来横祸夺走生命。高空抛物的杀伤力极大,哪怕是不起眼的小物件,从高空进行“自由落体运动”,在重力加速度的加持下,也能爆发出巨大的威力,猝不及防给人致命一击。如,4厘米的铁钉从18楼抛下能插入颅骨;空易拉罐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飞下如击中头部也能要人命。

  随心所欲高空抛物,让人们在路上“步步惊心”。面对高空抛物的“魔鬼”,决不能任其猖狂。此次最高法出台的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该意见还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高空抛物、坠物的社会危害性,将预防和惩治相结合,加强源头管理,依法惩治犯罪。同时,积极推动和助力有关部门完善防范高空抛物、坠物的工作举措,形成有效合力。对高空抛物“亮剑”,是维护群众“头顶安全”的有力之举,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须体现在解决一个个社会问题、安全隐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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