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法网严防外来物种入侵

时间:2019-11-26 来源: 作者:

  刘予涵

  遏制外来物种的侵害,要尽快建立外来有害物种入侵防御体系。只有多措并举,严加防范,才有可能将有害物种阻挡于国门之外。

  近日,江苏南通海关宣布,经该部门有害生物检疫实验室检疫、南京海关植检实验室专家复核,确认在进境旅客携带的柿子上检出日本臀纹粉蚧。这是南通口岸首次截获该有害生物。

  据了解,我国已经成为遭到生物入侵严重国家,入侵物种已达400多种,全球100种最具威胁的外来生物,目前已有51种入侵我国。数据显示,近10年来,新入侵我国的外来生物至少有20余种,平均每年递增1至2种。这些外来生物繁衍能力强,破坏本地生态系统,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000亿元。

  造成外来物种入侵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有意引进失控繁衍。最初引进目的是出于农林渔生产、景观美化、生态环境改造等,由于缺乏风险评估,引入物种在缺乏天敌的情况下泛滥成灾,演变为入侵危害物种。二是无意传入造成危害。主要是随贸易、运输、旅游等活动而传入的物种,美国白蛾的入侵就属于此类。三是自然入侵快速传播。这种情况不是人为原因引起,而是生物靠自身的扩散传播或借助自然力量传入。

  外来物种入侵并迅速蔓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在外来物种入侵方面的立法相对滞后。我国现行的动植物检疫法和卫生检疫法等,只是针对已知特定的有害生物进行检疫,而农业法、种子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则未涉及如何防范外来生物入侵。总的来看,由于目前尚无出台针对外来入侵物种的专项法规或条例,在外来物种风险评估、预警、引进、赔偿责任等方面缺乏刚性规定,导致外来物种入侵门槛很低。

  当前,对于外来生物的监管,涉及农业、环保、贸易、海关、检疫等众多部门,管理较为分散。因此,要遏制外来物种的侵害,需要尽快建立外来有害物种入侵防御体系。首先,尽快制定外来生物入侵法律,理顺现行管理体制,赋予职能部门相应的监管责任。其次,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职,加强执法力度,清剿已发现的外来有害物种。更重要的是,要加强社会宣传,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外来物种入侵的危害,不轻易携带、饲养和种植不明的外来物种,更不能随便丢弃和放生。总之,只有多措并举,严加防范,才有可能将有害物种阻挡于国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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