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遗产亟待法律保护

时间:2019-11-26 来源: 作者:

  杨玉龙

  近日,一名90后电竞选手在综艺节目中给自己立下遗嘱,并将自己的支付宝、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写入遗嘱,引发关注。

  据了解,早在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存数字遗产宪章》中明确提出,数字遗产是人类特有的知识及表达方式,它包含文化、教育、科学、管理信息和技术、法律、医学以及其他以数字形式存在的信息,或从现有的类似模式转换成数字形式的信息。不必讳言,网络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担心如果突然离世,微信、支付宝等数字遗产该如何处理。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意味着,虚拟数字遗产同样受法律保护。但是,诚如媒体报道,物权法、继承法以及相关说明都只对有体物作了规定,数字遗产可能涉及的无体物的继承无法从中找到依据。

  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目前数字遗产的处理方式基本以各家互联网平台运营商自定为主。这也为纠纷埋下隐患。目前来看,数字遗产该如何处理已经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业界对于立法解决数字遗产问题的呼吁越来越多。法律必须要与时俱进,驶入互联网时代的快车道。所以,形成一套系统、有效的数字遗产继承制度,亟待法律做出细致完善。

  同时,平台须切实负起责任。比如,平台方面要详细规划数字遗产继承的规则,明确继承人继承数字遗产的流程。也亟待相关平台能够积极作为,以满足新形势需要。

  据了解,90后青年遗嘱订立者的财产继承主要以现金存款和虚拟财产为主,虚拟财产包括支付宝、虚拟货币、游戏账号等,财产的继承人绝大多数都是父母。由此可见,数字遗产问题亟待突破法律短板,以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与民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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