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合理竞争 法治保障共赢
李 宁
法治保障营商环境,企业必须遵守法律。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在于与时俱进、大胆创新,最终实现百花齐放、互利共赢。
刚刚过去的“双十一”购物节余温未散,几大电商平台成交纪录被不断刷新的同时,记者在调研中却发现,仍有电商平台因竞争要求商家“二选一”,成为损害消费者权益和破坏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
互联网经济是信息网络化时代产生的一种经济现象。互联网完成了人与人、人与商家、商家与平台的连接,从而形成了强大的消费网络。互联网随时服务着电商平台、商家用户和消费人群,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强大推力。今年的“双十一”,我们在享受网购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如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的关注和讨论。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主流消费方式之一,如何让电商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是关键。
今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可以看出,强令商家“二选一”等行为是一种不合法的商业手段,打破了自由竞争格局,限制了商家发展空间,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的立法根本,电商“二选一”没有生存空间。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明法治和营商环境的关系。在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法治则是高质量发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最根本和最稳定的保障。法治为电商市场划定边界,遵循电商市场的发展规律,是保护电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防护网”,是权衡利益关系的“公平秤”。电商市场竞争须在法治框架内进行,电商市场才会更有秩序、更有活力,更有助于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法治保障营商环境,企业必须遵守法律。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在于与时俱进、大胆创新,最终实现百花齐放、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