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互联网十大检察案例发布 恶意投诉敲诈平台网店案入选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见习记者 王婧
用恶意投诉方式对平台商家进行敲诈勒索,山东男子迟某得手至少6次,获利至少14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这起针对平台商家的敲诈勒索案,日前入选2019年度浙江省互联网十大检察案例。《法制日报》记者获悉,上述十大案例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于11月24日在“2019年互联网法律大会检察论坛”上发布,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制贩大麻网站案、全国首例互联网公益诉讼案等多起具有司法标杆性意义互联网领域新型犯罪案例入选。
现年21岁的山东青岛男子迟某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期间,以店铺让其承担信用卡手续费、店铺拒绝其使用信用卡等为由,以恶意投诉方式敲诈勒索他人至少6次,至少获利人民币1400元。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5月24日将被告人迟某提起公诉,指控其犯敲诈勒索罪。检方观点得到法院采纳,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迟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并责令迟某退赔各被害人损失。
检方人士表示,利用平台规则对网店卖家恶意投诉、实施敲诈勒索屡见不鲜,此案的办理对区分敲诈勒索与合法维权具有指导意义,并为净化网络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近年来,打假公益诉讼,越来越成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利剑”。今年7月,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将销售假减肥药的李某、刘某起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成为全国首例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打假公益诉讼。最终,两被告被判共同承担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赔偿公共利益损失61万余元的侵权责任。本案中,阿里巴巴积极协助检察院调查,并同时展开对李某、刘某的民事诉讼追责,提高制售假者违法成本,让制售假者倾家荡产。据了解,这是阿里继联合北京检方对制售假者开展诉讼围剿后,推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的又一个生动实践,“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越来越多地得到认可。
在2019年互联网法律大会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致辞时指出,浙江是数字经济强省,浙江检察机关突出互联网领域治理,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面对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强劲势头及与之伴随的各种风险挑战,检察机关将敏锐把握和积极回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动向、法治新需求,多维发力、相向而行,共同助力数字经济循法而治、向善而治,为数字经济的“中国之治”增添法治元素、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