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

时间:2019-11-29 来源: 作者:

 丁建庭

 编者按 连日来,“网红自曝被家暴”“男性被家暴”等热点事件持续引发关注,也让反家暴话题成为社会讨论的焦点。对于家暴和反家暴,该怎么看?且看下面几种观点。

 家暴不是个体情感的八卦

 ■斯涵涵

 知名仿妆博主宇芽自曝被家暴,使今年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引发人们的更大关注。虽然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就已实施,但据全国妇联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并且有70%的施暴者不仅打妻子,还打孩子。

 有人质疑宇芽为什么一开始没有果断逃离而要忍受多次家暴,恨其懦弱。这其实是家暴隐秘且长期存在的沉默“冰层”。有媒体曾做过调查,受访网民在遭遇家暴时,选择自己默默忍受、不敢大声说出来的超过一半。受情感、环境、性格等多种因素影响,加上往往会被施暴人的忏悔、眼泪、膝盖所迷惑,不少家暴受害人都犹豫再三,没有及时保留证据报警。宇芽及其前男友的两任前妻一直隐忍不发一言,便是如此。

 透过“网红被家暴”事件的前前后后,让人感叹反家暴道阻且艰。希望相关部门依法查清事实真相,为家暴受害人撑腰。同时也应认识到,家暴不是个体情感的八卦,不是家务事,而是涉及无数家庭、涉及公民权益的法律问题,要多给受害人一些理解、勇气与支持,合力营造对家暴坚决说“不”的社会氛围。

 把家暴扼杀在第一次

 ■苑广阔

 很多人都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家暴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有了第二次,就会有无数次。这是否经过科学的调查和统计,不得而知,但在宇芽前男友身上得到了验证。也正是基于这一点,许多人主张把家暴扼杀在第一次,不给施暴者以第二次施暴的机会,否则就会有第三次、第四次……

 很多人对家暴的认识存在误区,除了“家丑不可外扬”,有的人以为没有结婚,只是男女朋友或同居关系,就不算家暴;还有人觉得已经离婚了,但是在离婚不离家等特殊状态下发生的,也不算是家暴。但实际上,以上种种都属于家暴的范畴,所以只要遭遇家暴,就要拿起法律武器,或者是向有关部门求助。

 不管是哪种情形,第一次被家暴就应该求助或报警,防止第二次的发生。而在受害人寻求帮助之后,不管是妇联、公益组织还是公安机关、法院等,都要及时介入,从自身的职责出发,保护受害人,惩戒施暴者。

 也要关注男性被家暴

 ■胡建兵

 日前,温州苍南县法院矾山法庭发出温州市首例保护男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份保护令,一改家暴受害者都是女性的固有印象,拓宽了人们对家暴的认识。

 事实上,家暴不仅指身体暴力,还包括精神折磨的冷暴力等。比如,有许多男性“怕老婆”,被经济控制,身上甚至连打车的钱也没有。还有的人长期遭遇被女性扇耳光、抓破皮、遭谩骂等,但好面子,不敢出声。

 首例保护男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体现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也改变了女性才是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片面认识。男性也可能是受害者,该报警的就报警,该是谁的错就是谁的错。不要怕被笑话,只有大胆站出来,敢于反抗,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然,男性受到家暴后,除了报警之外,关键是要学会如何处理好家庭矛盾,预防家庭暴力发生。

 无论谁受到家暴后,第一时间要报警,一定要让对方意识到家暴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宽容和忍让只会助长这种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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