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不文明行为需“有法可依”

时间:2019-11-29 来源: 作者:

 唐卫毅

 霸座、禁烟场所吞云吐雾、遛狗不拴绳等等,这些不文明行为,大家普遍比较反感,但很多时候又拿这些人没办法,很大原因就是你可能找不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撑腰。11月25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对一系列不文明行为,设立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不文明行为,既是城市生活中的陋习和顽症痼疾,也是影响和制约城市文明进步的障碍,更直接影响着下一代的行为举止。如何整治不文明行为,早已成为现代城市治理所面临的一个课题。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草案)》,对市民普遍厌恶的顽症痼疾和陈规陋习进行精准画像,对准了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出行、社区生活、旅游秩序、网络电信等6个领域24项不文明行为,这为下一步深入持续整治不文明行为,立好了治理的“靶子”。

 其实,整治不文明行为早就该动真格了。首先是进入新时代,国家经济建设欣欣向荣,整个社会文明程度大幅提高,但是不文明行为却如同城市“牛皮癣”,始终在影响着城市的文明形象,影响着其他人的生活感受,如果不提升整治的力度,不纳入依法整治的范畴,会继续传染和蔓延,阻碍城市文明指数的提升。其次,过去人们拿一些不文明行为没办法,是因为整治手段薄弱,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客观上也让一些不文明行为更加肆无忌惮。由此来看,整治不文明行为必须动真格,必须高擎法律之剑,持续挤压不文明行为生存的空间。

 立法规范市民文明行为,这是建设现代化、法治化城市的需要,也是未来城市发展的方向。随着城市人口流动的加大,以及人口的不断增多,单靠宣传、引导和市民自觉自律已经难以承担起城市文明发展的重任,必须强化法治建设,依法规范,对各种不文明行为坚决说不。笔者希望更多城市,加入到立法规范市民文明行为的实践中来,通过精准画像、精准整治,以及推出奖罚分明的一系列举措,让文明行为遍布城市的大街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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