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2021年第1次(扩大)会议

时间:2021-09-15 来源:重庆长安网 作者:佚名

  9月7日,石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执法协调小组组长龙集华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21年第1次(扩大)会议并讲话。

  

  石柱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2021年第1次(扩大)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等5个部门的综合执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通报了2020年度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审议了《石柱县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

  会议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责任感、紧迫感。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全体执法人员要牢记“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执法无小事、细节系大局的总体观,坚持法律至上、融情于法的工作方法,灵活务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实现执法法治效果、社会效果、整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议强调,要抓住关键环节,准确把握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重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进一步规范委托执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熟练掌握各自单位的行政权力、责任事项,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要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对违规使用编外人员执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县司法局要做好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完善行政执法培训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原则,通过岗前教育、集中轮训、专家授课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学习。

  会议要求,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地见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要求,其单位主要领导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加大考核督导力度,县司法局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办,按照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要求,进一步优化考核方式、规范考核程序、用好考核结果,严格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督检、考核,特别要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及时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会同纪检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督促、倒逼、问责、激励作用。

  记者 徐平 通讯员 黄珂


原文链接:http://www.pacq.gov.cn/rdjj/2021/0913/109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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