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法院:4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第31届学术讨论会中获奖
安徽长安网讯 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的全国法院系统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工作已全部结束。
芜湖法院在本届学术讨论会中再创佳绩,共有4篇论文获奖,其中1篇论文获全国一等奖,1篇论文获全国三等奖,2篇论文获全国优秀奖,为芜湖法院历史上最好成绩。
芜湖市中院宋喜萍、王旭东撰写的论文《刑事二审处理方式的价值修正与司法续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为中心展开》获全国一等奖。
鸠江区法院冯韵东撰写的论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因果关系认定的困境与出路——因果关系实践和理论再出发》获全国三等奖。
芜湖市中院王旭东、宋喜萍、胡国栋撰写的论文《法官员额消极退出的实践困境与优化路径——以竞争性绩效考核机制为关注向度》、鸠江区法院管静宇撰写的论文《新媒体时代下法院舆情应对分析与机制完善——基于113起涉法舆情案事件的实证分析》获全国优秀奖。
这是芜湖法院历史上取得的最好成绩。
截至2019年9月1日,组委会办公室共收到法院系统的参评论文1729篇,法院系统外的参评论文92篇。组委会组成了由资深法官、法学教授等专家在内的“全国法院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委员会”,实行匿名评审、一稿三评、独立评审、同行评审、同题(类)择优推荐制度,分14个小组对参评论文进行了认真评审。同时,为了保证学术论文的评选质量,组委会办公室对每一篇推荐获奖的论文均利用专门的检测软件进行了原创性检测,从文字复制的数量和性质两个方面综合进行了甄别,对复制情节较轻的论文作降等处理,对确定为抄袭、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的论文取消获奖资格。最后,共评选出一等奖论文19篇,二等奖论文131篇,三等奖论文167篇,优秀奖论文258篇。
芜湖法院将继续加强调研案例工作,深入挖掘司法改革、审判执行中的争议问题和优秀案例,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不断推进芜湖法院调研案例工作迈向更高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