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绿化林木管理办法》出台
原标题:为了韩城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
——《韩城市绿化林木管理办法》出台侧记
7月25日,韩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气氛庄严。一项旨在加强绿化林木抚育管护的办法,提交正在召开的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做好全市绿化林木管理工作,可以巩固全域绿化成果,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进程,让韩原美景永驻,让韩城人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对不断满足韩城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韩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冀会康在审议时语重心长的话语,体现了韩城市人大对绿化林木管护工作的深切希望。
11时,经表决,与会的24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同意,全票通过,《韩城市绿化林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7月25日起正式施行。《办法》通过的背后,充分体现了韩城市委的要求,凝聚着韩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智慧和力量,也倾注了韩城人大的辛勤努力。
初衷:与党同心 与民贴心 为绿色韩城提供法治保障
韩城市是一座煤炭资源型城市。这座昔日的煤城,正在进行绿色转型,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崛起”战略,以全域绿化为目标,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城区、镇村、景区、河流、道路、工业区、荒山荒坡等区域,全方面进行绿化美化,先后实施了“北林”、千里绿色长廊、文化景区景观提升、森林村庄、西部山区生态屏障和工业区生态恢复等系列绿化工程,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45.2%。先后建成南湖公园、东湖公园、城市运动公园等一批城市休闲公园,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4%。实施了村庄绿化工程,林木覆盖率达到27%。全市5条国、省干线道路和十余条县乡道路绿化率达到85%以上。“文史水韵花椒都,绿染韩原森林城”,绿色已经成为韩城的底色。
韩城越来越绿,风景越来越美。“如何留住绿色,加强既有林木的管护,增强群众知绿爱绿护绿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我们需要制定一部林木管理方面的办法。”2018年市十八届三次人代会上,一位人大代表的建议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共鸣,也得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制定林木管理办法,成为全市上下的共同心声。
市委有重托,人大有行动。2018年10月,市委决定,由市人大试点制定一部关于绿化管护方面的办法。《办法》的制定被列入韩城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当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审议《办法》列入2019年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具体由市政府提出《办法》初稿,法制工委负责《办法》的调研、定稿工作。市政府决定由林业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做好《办法》初稿的起草工作。
过程:沉到一线 集思广益 着力打造完备的管理规范
韩城有横亘西部、北部茂密的黄龙山原始林,有“三北”工程抚育的人工林,有省内计划单列市试点以来实施“北林”工程的数万亩杨树林,有全域绿化工程新栽植的幼林,又地处黄河西岸,黄河出龙门之后,为韩城留下了大量宝贵的湿地资源。制定《办法》,必须充分考虑市情,突出地域特色,又要积极采纳群众的意愿和意见,更要符合韩城建设黄河沿岸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需要。这些是必须考虑到的实际问题。
绿化林木的管护工作,上位法是怎样要求的?兄弟县市在绿化林木方面有什么值得借鉴的经验?我市林木管理的现状如何?通过办法具体要解决哪些现实问题?怎样才能确保《办法》务实管用,符合韩城工作实际?这些都是摆在韩城人大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带着这些思考,市人大成立了以法制工委为基础的调研组,在积极与市林业局沟通衔接的同时,认真研读《陕西省城镇绿化管理条例》《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韩城市城镇绿化管理办法》等法规,吃透内涵实质,并以此为制定依据,紧密结合韩城实际,制定了《办法》的初步调研提纲。
根据初步调研提纲,从2018年12月开始,调研组紧锣密鼓开始了对《办法》的调研论证工作。林业局、文旅局、经开区、高新区、各镇办、厂矿企业……一长串的调研清单迅速被罗列出来。去调研单位要了解什么问题?谁提问、谁补充、谁记录、谁整理?调研提纲和调研人员分工表也随即被制定出来。
连续三个月的时间,调研组成员几乎每天早出晚归,白天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晚上趁热打铁对白天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调研组前后共征求意见建议200余条,充分体现了听取民声、汇聚民智、广纳民意的工作要求。调研组把意见进行分门别类后,反馈给林业局《办法》起草组进行参考研判。
2019年3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将《韩城市绿化林木管理办法》提交人大审议。为提高《办法》的整体质量,市人大印发《办法(征求意见稿)》,相继召开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会、部门(镇办)座谈会,就《办法》规范性、可行性、合法性和具体条文内容等方面征求意见和建议。《办法》要明确“北林”工程的后续配套政策,要明确移植审批的权限、时间、数量,对“市树”“市花”要有特殊的保护措施。“第三条,层次上应分为两款”,“第五条,在句首应加上‘鼓励’二字。”“第七条,‘部门’应改为‘单位’”......参会的人大代表、领导干部斟字酌句、严密推敲《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表述,提出了60多条修改意见。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将《办法(意见稿)》报送市委征求意见。《办法》从筹备、调研、起草、修改、论证、审议、表决的整个过程历时10个月,修改20余次,得到了全市各方面的认可。
意义:积极创新 探索路径 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对韩城而言,《办法》的制定出台,不仅意味着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全市绿化工作,也意味着韩城市人大在县一级绿化林木管理方面做出了崭新的尝试。
《办法》是为韩城这座黄河沿岸的工业城市和旅游城市量身订做的。对于正在建设黄河沿岸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韩城,谈及林木管理,就绕不开旅游景区和经开区,更绕不开“北林”、绕不开黄河一级支流河流沿岸的防护林带,《办法》对此均有科学系统完备的设计,符合韩城的地域特色。这是全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入开展“五城联创”的迫切需要。
“《办法》制定严格按照不抵触、真管用、可操作的要求,不仅突出绿化惠民的原则,更坚持建管并重,明确了责任主体。”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边阅读着《办法》,一边深有感触地说道。
《办法》的制定出台,将彻底解决或缓解全市绿化林木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主体不明、权责不清、范围不定、经费不足、群众参与度不高、部门形成合力不够等一系列突出问题。这些突出问题的解决,不仅能够进一步理顺全市绿化林木管理工作,更能让老百姓在城市治理过程中得到实惠。《办法》还将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
接续:强化宣传 扩大知情 让《办法》尽快发挥实效
《办法》的宣传和落实牵动着韩城市人大常委会各组成人员的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冀会康向参会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建议,“市政府要加大《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认可度和参与度。要切实落实责任部门职责,明确目标要求,真正使《韩城市绿化林木管理办法》成为加快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利器,巩固好我市绿茵苍翠、繁花似锦的城乡美境。”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当场作了表态,展现出市政府为宣传落实《办法》的坚定决心。
市人大常委会也将组织人大代表,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开展《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同时,切实强化监督落实,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绿化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凤宝军 郝振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