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引纠纷 法院调解促和谐
时间:2021-11-10
来源:贵州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黔东南州施秉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深入推进了“诉调对接”工作,有力的维护了法律权威和群众合法权益。
原告吴某与被告张某某是多年好友,2018年张某某以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吴某借款4万元,张某某向吴某写下欠条并口头约定利息,后陆续归还18500元,剩余21500元一直拖欠未还。吴某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将张某某告上法庭。庭审过程中,考虑到诉讼标的额不大,双方又是朋友关系,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双方摆事实、讲法律、从各方面分析利弊,告知被告张某某有偿还的义务,逃避不了责任,同时劝说原告吴某换位思考,相互谅解。最终,在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吴某表示同意被告张某某分期还款。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官在调解过程中的一言一行,传递着司法的温暖,通过释法析理,使当事人对法院审判工作有了更清晰的理解和认同,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我为群众办实事”,及时把群众的闹心事、烦心事、操心事化解,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402/493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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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吴某与被告张某某是多年好友,2018年张某某以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吴某借款4万元,张某某向吴某写下欠条并口头约定利息,后陆续归还18500元,剩余21500元一直拖欠未还。吴某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将张某某告上法庭。庭审过程中,考虑到诉讼标的额不大,双方又是朋友关系,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双方摆事实、讲法律、从各方面分析利弊,告知被告张某某有偿还的义务,逃避不了责任,同时劝说原告吴某换位思考,相互谅解。最终,在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吴某表示同意被告张某某分期还款。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官在调解过程中的一言一行,传递着司法的温暖,通过释法析理,使当事人对法院审判工作有了更清晰的理解和认同,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我为群众办实事”,及时把群众的闹心事、烦心事、操心事化解,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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