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守法共筑防疫铜墙铁壁
当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仍在蔓延,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在疫情中,有令人动容、值得敬佩的“逆行者”,也有“趁火打劫”的不义之徒,他们的行为令人不齿,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道德的谴责。
上海浦东警方近日成功侦破一起以卖口罩为由进行诈骗的案件,艺人黄某因涉嫌口罩网络诈骗案被抓获。在曝光视频中,当警方问及为何要卖口罩骗人时,他竟答:“脑子一乱,然后就……”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根据法律规定,犯诈骗罪的,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学艺先学德,做戏先做人”,作为艺人,不仅要有好作品,更应有好人品。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公众人物更应做好表率,利用自身影响力积极倡导正能量。在万众一心抗击疫情的紧要关头,为了一己私利实施诈骗,得到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不单单是艺人,普通公民也要知规矩、守法律。抗击新冠病毒肺炎是一场全民“战疫”,任何人不能置身事外。只有人人知法守法用法,才能筑起一道阻断疫情扩散的法治铜墙铁壁。为疫情防控提供稳定的法治环境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更是法治社会对公民最基本的要求。每个人都要行动起来,切实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法律规定,保障疫情防控令行禁止。
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大,我们应带头不传谣、不信谣。虚假的消息一旦传播开来,除了制造恐慌和对立情绪,没有任何益处。随意转发,带来的可能是难以挽回的后果。对于网上纷繁复杂的疫情信息,要加以甄别,不在网络、微信朋友圈随意传播。
实施隔离措施是防治疫情扩散的有效途径,接受、配合隔离措施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法律保护行动自由,但是自由不等于任性,自由更不是不受限制。自由进出自己居住的小区的权利当然要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政府发布的封闭管理命令也要执行,两者并不冲突。
同时,我们还需要提高防骗意识,坚决抵制诈骗、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谨防不法分子利用疫情以购买紧缺物资、献爱心捐款、发放疫情补助款等名义进行诈骗。
国有常法,虽危不乱。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每个人都是防控的重要一环。从我做起,知法守法,为“战疫”增添无坚不摧的法治力量。 (作者单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