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启动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立法
原标题:推动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决定贯彻实施
开展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
我国正在全方位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尽管中间宿主尚未完全确定,但这次病毒的来源,指向野生动物,已经是社会各界广泛共识。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疫情防控重要时刻,如何认识这一“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地方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又该如何推动这一决定贯彻实施?
对地方而言,决定出台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决定出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重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邹钢表示,这既是从国家立法层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要求的重要体现,也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乃至今后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及时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的重要举措。
邹钢说,决定的出台是基于社会广泛的共识和社会文明发展的需要,体现了国家立法机关在关键时刻的责任担当;决定的实施能迅速强化全民自觉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意识,倒逼群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他认为,对于地方而言,决定的出台还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一是为疫情防控提供重要法治保障。二是有力推动地方法规制度健全完善。三是促使人们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地方立法要积极跟进回应决定
邹钢说,接下来,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将在认真学习研究决定及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地方立法。
一方面,迅速开展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吃透决定精神,以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为清理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合法性和适当性为重要标尺,有针对性地加强调研论证,有序推进相关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完善,进一步健全我市有效管用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公共卫生领域立法。全面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经验,加快推进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立法进程,抓紧修改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有序推进水污染防治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立法,不断优化我市公共卫生领域法规结构,有效发挥地方立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邹钢认为,对决定的全面贯彻实施,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积极广泛宣传决定内容。同时,在人大的专项监督工作中,也应将决定及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重点。
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将突出这些重点
重庆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屠锐表示,决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的重要举措,对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十分重要,非常及时。
接下来,重庆市人大城环委将认真学习决定,深刻理解决定意义,准确把握决定内容。同时,指导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决定,全面梳理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目录,与决定不一致的,要及时调整、修改。
屠锐表示,接下来,市人大城环委也会适时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调研,组织市林业、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突出全面禁食这一重点,从狩猎、驯养、运输、交易等全面调研,推动决定的贯彻实施。
下一步,在我市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中,应突出这些重点:一是全面贯彻禁食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禁食范围和配套措施,强化法律责任。二是加强系统治理。既要从狩猎、驯养环节强化管理,还要从运输、交易等环节完善管理制度。三是完善执法联动。从法规制度上进一步完善执法联动机制,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堵塞执法漏洞。(宋婷婷 陈敏 陈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