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节省37.32天!广州海事法院用大数据助力快速执行

时间:2021-12-15 来源: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日,广州海事法院快速执行了一宗船舶抵押借款纠纷案。此前,这起看似普通的执行案经历过一次仲裁、两次异议、三次执行、四次诉讼。错综复杂的案情之下,借助该院自主设计的网拍船舶大数据智能评估系统,提高办案执行效率的同时,也最大程度降低了案件当事人的损失。

案件回顾:

代管船舶竟被抵押

2014年5月,陈某德与东莞市某航运有限公司签订《船舶代管协议》,约定将陈某德所有的“XX516”轮委托东莞市某航运有限公司代管。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君于2017年8月向郭某东借款300万元,并将名下的“XX516”船做抵押借款担保,并在东莞海事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不料,金某君未能按期还款。郭某东就借款合同纠纷于2018年7月将金某君告上法庭,法院于2019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金某君偿还借款300万元本金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金某君并未还款。

2020年2月,郭某东第一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解除代管困难重重

2018年10月,陈某德就船舶代管纠纷向广州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解除“XX516”轮的《船舶代管协议》、确认自己为船舶所有人,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裁决生效了,但金某君和其公司并未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2019年5月,陈某德到广州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该轮的抵押担保债权未清偿,暂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与此同时,郭某东提出不予执行该裁决异议,经一审异议审查和二审复议审查,都被依法驳回。

2020年4月,郭某东又以确认担保物权为由到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其对“XX516”轮在300万借款本金及利息内享有抵押权。该案经广州海事法院一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其诉讼请求于2021年8月最终得到确认。

法院行动:

提前谋划,果断出手

2021年10月,郭某东再次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求法院扣押、拍卖抵押船舶,以实现自己的抵押担保债权。

广州海事法院执行干警邓敏接案后,对该案此前相关裁决和判决认真研究,并了解该案执行情况,找到了案件至今仍未解决的核心原因。

随后,邓敏与执行局副局长尹忠烈、法官助理舒坚制定了执行方案。10月29日,邓敏瞅准时机,果断出手扣押该船。海事法院按照既定方案,背靠背做陈某和郭某的调解工作,使该案的执行工作朝着预定方案发展。

心系当事人,智能评估助力大

据了解,陈某德作为抵押船舶的实际所有人,只以船舶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非主债务人。而船舶价值的大小直接影响其承担的责任大小,也决定和解金额的大小。双方就抵押船舶价值经多次协商无果,争执不下。

如果按照传统的检验评估方式,当事人需走完申请拍卖、摇珠确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上船检测报告等长达两个月的流程,且产生价格不菲的评估费。这对正在运营中的船舶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为此,执行干警邓敏耐心做双方当事人沟通工作,讲解司法拍卖程序,主动介绍该院自主设计的网拍船舶大数据智能评估系统及成功的案例,引导双方采用该系统进行评估。

依据智能评估结果,双方很快就以300万元的金额达成和解。本该“搁浅”两个多月的“XX516”轮当天就投入正常营运。

广州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超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有机融合,主动向社会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措施,着力解决了人民群众在司法程序中的“急难愁盼”问题。

截至12月上旬,广州海事法院全年新收执行案件1427件,同比增加25.95%,已结1318件,同比增加19.60%,执结率86.03%.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8.3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实际执行到位率34.22%,平均结案用时同比减少37.32天,1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零。

(南方+)


原文链接:http://www.gdzf.org.cn/zwgd/202112/t20211213_10901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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