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法院围剿“逃废债” 老赖拖欠京东金融、分期乐账单被判罚
继安徽、湖南、北京之后,广东公检法部门近期也开展了对“逃废债”的围剿行动。3月2日,深圳南山警方查封了部分平台恶意借款人名下资产,并对相关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南山区法院也判决一起恶意欠款案——苏某某等七名被告人在分期乐商城借款消费并逾期,多次催缴均未偿还,法院勒令被告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拖欠本金及服务费。
近段时间,不只是分期乐,蚂蚁金服、京东金融、招联金融等行业头部平台,都不同程度遭遇到恶意欠款问题。监管和执法部门对此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方式助力企业追讨欠款。2月25日,50余名京东金融用户因拒还账单多年,同样遭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判罚。
监管和执法部门对恶意欠款行为,一直保持高压态势。近期因疫情原因,这类案件数量猛增,部分欠款人假借疫情,通过伪造证明等方式恶意拖延欠款,已经发展到成群结队、抱团行动等有组织的欺诈行为;一些老赖甚至还在网上组成“反催收”联盟,向网友兜售反催收课程、攻略和话术,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给企业经营带来压力,也造成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
“老赖经济案件的受害者不只是一个人、一家公司,而是一群人、整个行业链条。”人民网近日发表评论称,公检法应以“打黑除恶”、“严打严惩”的办法和打击力度来集中“打骗治赖”。特别是当下,新基建、新消费成为“后疫情时代”经济增长的双引擎,若任由逃废债行为发展下去,不仅会引发金融系统性风险,也会迫使各大消费金融平台主动收缩业务规模,使得方兴未艾的新消费失去活力和动力,丧失作为“经济引擎”的驱动力。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近期,全国各地的金融整治部门、公检法部门都加入到追账挽损工作中,并适时启动法律程序,依法追究逃废债失信人逾期还款的法律责任。
今年年初,安徽省高院发布了一批拒执犯罪典型案例,部分老赖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获刑1年;今年2月,湖南省新田县法院携手县公安局,远赴北京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老赖”押回,追回欠款20万元。
3月2日,深圳南山警方在通报中明确表示,对恶意逃废债,经催收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涉嫌构成共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借款人逾期不还款不仅将面临民事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配合公安、法院行动,央行征信中心也已于今年1月17日启动了二代征信系统切换上线工作,各类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正加速接入央行征信;百行征信也与乐信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双方将开展个人征信领域战略合作,共同推动建立反欺诈联盟,对不法分子形成“围堵”。据悉,深圳市互金协会已将一批网贷失信人纳入了央行征信和百行征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随着全国各地打击逃废债力度逐步升级,失信行为人在付出法律代价的同时,今后在交通出行、购房租赁、旅游度假,甚至子女教育等诸多方面,也都将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