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搬”进家 暖心调解促和谐

时间:2022-04-21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

  

  巡回审判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便利群众诉讼的一种“接地气”的审判方式,也是人民群众认识诉讼、参与诉讼的重要途径。日前,宝坻区法院大白庄法庭法官来到宝坻区周良街道某村,针对一起离婚纠纷进行了巡回审判。

  该案原告有智力二级残疾,基本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村委会指定其父母为监护人,作为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被告因病住院治疗,虽已出院,但仍需卧床静养,无法到法院参加诉讼。因此,大白庄法庭开展巡回审判,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庭审设在被告家中,承办法官挂起巡回法庭的横幅,布置了简易又不失威严的庭审现场。

  经了解,原告、被告共同生活期间矛盾不断,严重时曾发生肢体冲突,当事双方及父母都同意离婚,只是对经济问题存在争议。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从矛盾争议焦点出发,自愿达成协议。双方同意离婚,原告的法定代理人自愿给付被告医疗费和经济帮助1万元,并当场履行。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shgl/tjcaw-imcwipii51990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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