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贵州榕江县用好民族文化“珍宝” 民歌普法唱响和谐旋律焕发独特魅力
2020年3月31日
3月31日,《法治日报》守法普法版刊发了《贵州榕江县用好民族文化“珍宝” 民歌普法唱响和谐旋律焕发独特魅力》的文章。
全文如下:
贵州榕江县用好民族文化“珍宝”
民歌普法唱响和谐旋律焕发独特魅力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民族文化独特,民族风情古朴,有侗族大歌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侗族琵琶歌等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近年来,榕江县委、县政府切实用好民族文化这个“珍宝”,探索创建民歌普法新模式,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法治建设和基层治理中焕发出独特的魅力和价值。
用好“法治民歌”
促进邻里和睦
不久前,家住古州镇常驰小区的吴某,因楼上漏水引发邻里纠纷,双方协商无果,吴某一纸诉状将楼上住户李某告到县人民法院,请求李某赔偿损失7500元。
榕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收到诉状后,决定带案到现场进行诉前调解。法官组织双方查看漏水源及漏水损坏墙体,征求解决方案。协商过程中,法官以案释法,并引用民间劝和歌《奉劝街坊邻居们》、清朝典故“六尺巷”进行“礼让”疏导。经过一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赔偿吴某损失4000元。鉴于纠纷已妥善解决,法官当场决定不再立案,随后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
榕江县内少数民族群众有“饭养身,歌养心”的文化风俗传统,县法宣办通过积极开展普法民歌征集活动,将国家政策及宪法、民法典、刑法等法律法规融入民歌创作,组织编写了《依法治国宣传歌》《民法典普法歌》《邻寨和睦歌》《夫妻和睦歌》等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内涵丰富且通俗易懂易学的“法治民歌”,并结集成册推送到各乡镇街道和社区,对调处化解邻里纠纷发挥出较大实际效用。
依托“民歌普法”
促进家庭和谐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榕江县通过把一条条枯燥的法律条文转换成群众入耳入心的歌词,闲暇之余哼几句,劳动之时唱几首,既丰富了生活促进家庭和睦,又帮助大家增长了法律知识。
2021年7月,家住栽麻乡归柳村的石某状告丈夫杨某,以其不履行家庭义务长期在外不顾家、现已感情破裂为由要求离婚。杨某否认,表示为家庭和孩子考虑,不同意离婚。该案开庭审理时,歌师龙上豪、黄林芝在法庭上先后演唱两首《劝歌》——“世间夫妻是缘分,天作之合成家庭。牙咬舌头莫记仇,家和才会万事兴”“讨得后娘成后父,嫁的二婚是后妻。感情还是旧的好,不是商铺去买衣……”妻子石某听后感动流泪,转身跑到丈夫面前一把抱住丈夫并当庭撤回离婚诉讼。
通过“民歌普法”感化了当事人,挽救了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同时也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稳定的根基。
创建“民歌法庭”
纾解审判难题
榕江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2月在寨蒿镇推行“山歌法庭”,邀请民间歌师采取“民歌+典故”的调解办法,现场演唱“劝夫妻和睦”“奉劝儿女孝双亲”等法治民歌,发挥民歌劝世的独特功效化解纠纷。
2017年,家住古州镇场坝社区的滕某和杨某因邻里土地纠纷诉至法院,法官邀请歌师到现场唱了一曲《奉劝街坊邻居们》——“远水难得救近火,远亲不如好近邻;和和气气来相处,邻里和睦万事成”“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曲调悠扬寓意深远,两家人听完歌曲后内心深受打动,深刻明白邻里之间相处应该以和为贵,于是“红脸”的邻居变“笑脸”,结怨13年的两家当场握手言和。
榕江县法院副院长彭丝丝介绍说,在法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通过充分运用好发掘好特色民族文化,有力促进了全县群众法治意识显著提高、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基层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据悉,榕江县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位列全省安全感测评第一,成功创建全国信访“三无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提高。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ywgz_97/rmfz/202204/t20220401_73209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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