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专项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

时间:2022-04-21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今年初以来,省司法厅提高“稳”的站位,发挥“稳”的职责,担当“稳”的责任,专项部署开展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全省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取得显著成效。

  

  提高政治站位,落脚工作实际,强化安排部署。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承担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职责任务。1月19日印发了《省司法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春节及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及时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安置帮教工作者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全省社会安全和谐稳定。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落实就地稳控化解。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地缘、人缘优势,发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结合我省深入基层“大走访”行动,开展全方位、网格化、滚动式大排查,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和纠纷信息,实行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深入排查乡村振兴、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交通运输、劳资关系、物业管理、征地拆迁、讨薪讨债、医疗纠纷、投资融资等各领域纠纷以及涉疫情纠纷,特别是返乡务工人员情感、劳资等纠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努力将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发现在萌芽,处置在一线。1—2月,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2775次。

  

  坚持应调尽调,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对婚姻家庭、邻里、山林土地等常见、多发的一般矛盾纠纷,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灵活采取多种方法,依法及时就地进行化解,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身在一线,了解民情”的优势,突出重点开展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加大排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引发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重点人员,积极化解因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

  二是结合我省深入基层“大走访”行动,在收集社情民意和意见建议的同时,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并围绕民法典、预防反电信诈骗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

  三是指导各市(州)司法局积极参与乡(镇)级综治中心有关命案防控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易引发命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1-2月,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0760件,调解成功19666件,调解成功率94.73%。

  

  加强指导,及时预警矛盾纠纷。指导各市(州)对不适合人民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对排查发现可能引起越级上访、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及时预警,主动报告辖区公安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疏导化解。排查、化解、综合处置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有效防止了矛盾纠纷拖大升级,基本实现了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当地化解,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进入诉讼量,促进了诉源治理。

  

  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全力做好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建立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6000余场次,发放10万余份法律常识宣传资料到县、乡、村,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在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工作的落实。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ywgz_97/rmfz/202203/t20220322_73084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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