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启用“货车入厦码”
(记者 王淯滢) 3月28日,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常态化防控办公室发布《关于启用入厦运输车辆通行登记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为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全市重要生产生活和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顺畅,从即日起启用入厦运输车辆通行登记码。
据介绍,“货车入厦码”按照“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其中,入厦运输车辆必须将“货车入厦码”打印后随车携带备查,严格“一车一码,专车专用”,做到人、车、码一致。
入厦运输车辆通行登记码申请对象为承担厦门市生产生活物资(包括医疗物资、生活物资、工业物资、农业物资、批发零售业物资、外贸货物等)入厦运输任务或有相关入厦运输需求的厦门本地企业。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可通过“i厦门”微信公众号-货车入厦码,或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货车入厦码”二维码,登陆“货车入厦码”系统。按要求填报车辆通行码审核所需的文字和照片信息,提交申报承诺书,落实“谁申请谁负责”的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入厦码,由企业或驾驶员自行打印(A4纸大小),进入现场查验点时主动出示备查。“货车入厦码”有效期7天,申请7天过后若仍有需求,需重新登录“i厦门”微信公众号或扫码再次登记。
《通知》要求,“货车入厦码”车辆驾驶员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疫情期间实行相对闭环管理,落实居住地与所驾驶车辆“点对点”上班要求;运输途中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入厦当天应进行核酸检测,在厦期间保持一天一检,若48小时内系统未匹配到核酸检测信息,“货车入厦码”将自动失效。
值得一提的是,“货车入厦码”启动后,主动出示货车入厦码后可快速通行,有疑问可拨热线电话:0592—3596990。
厦门市交通运输部门提醒,一旦查实私自涂改通行码信息、借给他人使用、携带无关人员或未登记的随车人员通行等违规情况,“货车入厦码”将由现场查验点收回并注销,列入通行码申请黑名单,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此外,若因申领企业对领码车辆和驾驶员及必要随车人员等管理不当导致疫情或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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