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鄂企业陷2.4亿元纠纷 通过法院调解“云端”握手

时间:2020-03-30 来源: 作者:

3月4日,重庆市五中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对一起诉讼标的超两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进行了视频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云端”握手,达成了调解协议。

疫情之下:两地两企进退两难

2014年,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阳区的某建设有限公司承接了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住房工程。在工程施工完毕后,双方因工程款结算及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纠纷。

2019年8月,某建设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被告立即支付工程款及利息,诉讼标的近2.4亿元。

在案件办理中,承办法官蒋科发现,双方当事人就工程涉及的各个项目一共签订了12份合同,其中有9份合同已顺利实施完毕。

“原、被告之前一直合作得比较好,没有起任何纠纷。而此次诉讼是在主体工程结算时,双方因工程质量瑕疵引发的争执,案件的矛盾焦点十分明晰。”据此,蒋科判断双方存在和解的基础。

为了化解社会矛盾、节省诉讼资源,蒋科便组织双方进行和解,向当事人释明双方自行结算会节省大笔鉴定费用,而且也有利于矛盾的化解,双方当事人都表示认同。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先确认了无争议的事项和金额,被告还向原告提前支付了约8000万元工程款,双方便开始自行结算。2020年1月20日左右,双方的结算基本达成。

然而,新冠肺癌疫情突然爆发,武汉市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了封城措施,原告公司的经营、办公全部停滞,两名代理人一人困在武汉,一人远在北京,与重庆方面的沟通只能通过电话和微信,双方就如何付款、给付发票等事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如此一来,原告的巨额工程款无法收回,被告银行账户里的大量资金也被司法冻结,两个企业都面临着流动资金短缺的困境。一时间,双方企业进退两难。

云端之上:两亿纠纷两全化解

了解到原、被告面临的困境,经请示庭领导同意后,蒋科向双方当事人建议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调解和签署协议,既能解决双方沟通不畅、协议难以落实到书面的问题,又符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双方当事人欣然同意。

蒋科介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利用好现有信息化条件,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审判工作,尽职尽责解决好人民群众迫切关心的案件,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正是近期的工作重心。

于是,一起超两亿元的纠纷案件就此由“线下”转到了“线上”。

通过视频会议和互联网庭审系统,蒋科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云端”调解,令人欣慰的是,随着法院工作有力有序地推进,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的化解也逐渐有了眉目。

“在这个疫情特殊时期,诉讼标的如此巨大,当事双方又身处异地,特别是原告就在武汉疫区。因为诉讼保全,被告一亿多资金也被冻结,近期复工又要使用。在重重困难和障碍下,案件的承办法官和书记员为矛盾的解决做了大量工作,我们非常感激,并希望以后网上开庭能全面推行。”被告代理律师张念深有所感。

3月4日下午,承办法官蒋科、书记员李德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最后一次调解工作,双方对诉讼涉及的三个项目的结算金额、付款金额、开票金额等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确认,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在扣除维修整改费用后,被告再向原告支付共计9145万元的工程款及利息,保留3%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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