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线10天办结23起行政案!这里又有一款“黑科技”亮相!

时间:2022-06-22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

  5月31日,随着房主江某通过手机在电子处罚决定书上签字确认,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派出所民警完成了该起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件的办理流程,全程仅耗时30分钟,较以往缩短了近90%。

  这样的变化,源自于闽侯县公安局研发的“闽侯掌上快办”APP。

  

  闽侯县辖区总面积2136平方千米,南北长89.7千米,东西宽55.75千米,地理区域跨度大、南北距离远,群众在处理部分行政案件时往往需要在办案区、医院、银行间来回跑。路程远、耗时久,是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

  “行政案件的查处办理流程受线下传统因素影响,操作碎片繁琐、手续繁杂重复,同时受限于警力不足、取证困难等现实问题,往往办结时间较长,导致群众对民警执法满意率较低。”闽侯县公安局甘蔗派出所民警吴林炳表示。

  2021年11月,福州市公安局构建“e体+”智慧赋能现代警务体系。“e体+”数字执法是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闽侯县公安局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变革,勇于打破思维定势、突破技术壁垒、击破程序枷锁,研发“闽侯掌上快办”APP,在全市率先推出行政案件“掌上快办”新模式。

  

  民警就APP研发事项展开讨论

  数字执法,为警务工作增效,为民警执法赋能。“闽侯掌上快办”APP集办案、一键审批、智慧文书、智慧同步等功能于一体,关联执法办案、执法监督、接处警等多个实用系统平台,打通线下、PC端、移动端办案渠道,让基层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更快更准。

  APP大量采用选项勾选填入的方式进行信息录入,最大化减少民警手工录入的范围,避免误操作。闽侯县公安局还根据行政案件的特点,科学设置选项,受案过程中,民警只需勾选项目即可自动生成所需内容,5分钟内即可完成受案,所有录入过的信息将自动复用在后续的笔录、文书、办案程序中,避免了重复性无效工作,实现“一机在手、就地办案、智能操作、一次办结”。

  

  召开“掌上快办”APP上线推进会

  “过去想要办理一起无证驾驶案件,往往需要花费12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现在从受理到办结只需要20分钟,太快了!”闽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林澍兴激动地说,“以往受理案件后,需要花费数个小时制作笔录、证据固定等文书材料,将材料扫描录入执法办案系统也需要将近两个小时,提交后台审批又需要等待数个小时,这期间还要花费精力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看押。现在依托APP,动动手指就能完成所有的办案流程。”

  为充分发挥“闽侯掌上快办”APP快裁快结功能,实现行政办案线上、线下全流程闭环,为行政执法变革铺设更加长远稳定的轨道,闽侯县公安局优化警力资源配置,设立了“e体+”掌上快办服务中心,调整31名警力充实到派出所,并在各辖区选取交通便利、位置适宜的警务站,改造设置“掌上快办服务站”。

  

  民警使用AAP处理违法案件

  民警在现场对违法行为人做出行政拘留决定后,可将违法行为人送至“e体+”掌上快办服务中心,在“两室两区”经“一站式”信息采集、体检后,再送至拘留所执行,减少民警在途时间、保证执行安全;对于无需行政拘留的违法行为人,可将其带至就近的掌上快办服务站,在法制教育区内通过观看法制宣传片、阅读法制宣传手册,系统化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同时,为了顺应新时代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闽侯县公安局推行简政便民措施,APP内置了缴款二维码,违法行为人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扫码缴纳罚款,群众不用再跑银行,避免罚款执行不到位。

  APP上线仅10天,南通派出所便快速办结了23起行政案件,均为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和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过去在办理此类行政案件时,虽适用了“小案”当场处罚的简易程序,但在后期检查中发现,民警在当场出具处罚决定告知书告知被处罚人处罚结果后,仍旧需要回单位将办理情况录入到执法办案系统内。

  

  通过APP内置的罚款二维码,即可实现行政案件处罚现场缴纳,全程记录

  “以往被罚款的群众会不理解我们的工作,误以为我们是在变相收费,现在通过APP内置的罚款二维码,现场缴纳,全程记录,流程简化了,工作的主动性更强了,群众的满意率也更高了。”APP为民警深度减负,得到一线民警的普遍认可。

  据统计,自5月20日“闽侯掌上快办”APP正式启用以来,民警办理行政拘留案件的平均耗时从1200分钟缩短到30分钟,比降90%,警力投放减少60%。

  目前,“闽侯掌上快办”APP可办理无证驾驶、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等三类行政案件,后续还将陆续上线赌博类和其他类通用模块,将逐步实现行政案件掌上快办全覆盖。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9/2022-06/20/content_126382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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