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朱泾镇开展“传承枫桥经验共建无讼社区” 签约仪式暨“南圩社区法律诊所”成立十五周年座谈会
时间: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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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上午,金山区朱泾司法所联合朱泾法庭开展“传承枫桥经验 共建无讼社区”签约仪式暨“南圩社区法律诊所”成立十五周年座谈会。金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宫爱萍,区司法局副局长裴雄卿,朱泾镇党委副书记陆伟萍出席会议。会议由南圩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李伟萍主持。29个村居调解主任参加会议。
裴雄卿指出,要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坚持人民调解为人民,在法治轨道和法律框架内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好,努力做到基层问题基层办、基层矛盾基层化解。要切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凸显实效,学习借鉴南圩社区法律诊所这个“参考样板”,积极探索推广“无讼社区”建设经验,努力变“盆景”为“风景”,聚“风景”为“全景”。要做细做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压实镇调委会主体责任、发挥村居调委会主体作用、激发村居调解干部主体意识,积极统筹行政、司法、社会、公众等多方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调整体推进。
会上,共建单位领导向村居代表发放“和风细雨十五载—南圩社区法律诊所案例选编”。朱泾司法所、朱泾法庭、朱泾派出所、南圩居委会共同签订了“传承枫桥经验 共建无讼社区”合作协议。朱泾司法所等6家单位及个人结合各自工作交流发言。
原文链接:http://sfj.sh.gov.cn/zwdt_ywzx/20201224/c0c9cc9c3804451189d23a2871b887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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