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党委会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
12月16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主持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12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省委常委会、广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研究省厅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体会总书记对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关心关爱,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劳模和先进工作者成长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在全系统上下形成“崇尚劳动、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培树更多具有新时代特征的劳动模范,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挖掘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感人事迹,既要宣传好“全能冠军”,也要宣传好“单项冠军”,让广东司法行政队伍涌现出更多的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要努力培育“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广泛开展业务领域劳动和技能竞赛,团结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围绕贯彻中央决策,落实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劳动模范为榜样,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主动投身高质量发展、“双区”建设、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等重大战略、重大任务。要扎实践行“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需要,深入钻研,不断学习掌握专业前沿知识等,努力提升法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不断健全我省劳动法规体系,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多措并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各项惠民工程落地见效,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在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依法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好回应老百姓新期盼,以更高品质的主动服务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把工会工作摆在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党建带工建,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增强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职工功能,以更好精神状态推动工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会议要求,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好对口扶贫村迎接总验收的各项准备,提前谋划好明年定点帮扶的各项工作。要持续强化对口扶贫村党的建设,谋划好2021年村(两委)集中换届工作;持续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一户一策”“一事一策”精准帮扶,加快补齐脱贫攻坚工作短板,确保持续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巩固脱贫成效,进一步完善产业扶持机制,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力度,推动从注重外部帮扶到激发内生动力转变;认真总结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创新经验做法,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使法治成为广东在奋进现代化新征程中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核心竞争力。要清醒认识自身职责使命,对标最高最好最优,筑牢广东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法治基石,以总定位总目标为导向,全力推动法治广东建设在奋进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要按照全会审议通过的我省“十四五”规划建议稿中对推进法治广东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高标准高质量编制我省法治建设“三大规划”和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化法治领域和司法行政改革,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着力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助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广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在谋划“十四五”时期法治广东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全方位、全过程、高水平、高站位,充分发挥依法治省办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围绕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紧贴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周期,加快推动出台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助力我省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推动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的高水平开放,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对外开放合作,助力我省打造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高地;围绕强化创新核心地位,充分发挥立法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着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反垄断工作法治化水平,优化创新生态,助力我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围绕加快“双区”建设和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调整、优化立法工作方式方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助力我省打造制度创新策源地和制度创新高地;围绕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后的综合分析评估机制,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幸福广东。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好民族工作,努力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广东司法行政的努力和贡献。要切实找准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职能定位,坚持依法治理,持续推动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要对标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依法办事、热情服务,不断增强少数民族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要切实做好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全力支持律师志愿者赴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法律援助行动。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自身职责,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有力的工作举措,在推动法治建设过程中努力抓实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大发展。要聚焦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法治工作各环节,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广东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向受表彰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代表学习,特别是向身边的典型学习,认真抓好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引导,号召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学榜样、赞榜样、当模范,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激发全省司法行政队伍干事创业的强大精神力量。要认真对标中央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拿出具体举措,不断增强干事创业能力水平,为助力广东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司法行政新贡献。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从立法、执法、法律服务各环节发力,在全省营造文明守法的良好氛围,为全省各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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