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伟大时代奋力谱写审执工作新篇章作者:长垣市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代院长 陈超&a
在惠风和畅,桃红柳绿,春意盎然的美好时节。3月15日,随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闭幕,充满期待的两会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两会对民众所思所想所盼的问题,全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形成了发展共识、列出了任务清单。当前真可谓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法律是治国重器,作为人民法院要不负时代使命重托,把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贯彻好、落实好,就要紧跟核心,紧扣中心,紧贴民心,紧守忠心,紧好自身,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审执工作新局面,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保持维护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上要有新成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广大干警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把每起案件都办成具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放心案、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把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监督问责,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责任落实,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落到实处。
主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重点工作要寻求新突破。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服务大局体现到执法办案中去,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这是法院工作的重大职责。为此,我们要始终将法院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研究、去开展,时刻做到眼盯中心,胸怀大局,真正找准法院工作与党和政府工作的结合点。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及县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发挥职能,主动作为。着力维护和谐、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严惩贪污腐败、打击暴力犯罪、深挖电信诈骗、保护妇女儿童、惩治校园暴力、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做到人民疾苦在哪里,群众期待在哪里,惩治打击重点就在放在哪里。认真贯彻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法律程序,既最大限度让债权人实现胜诉权益,又不随意扩大执行范围,坚决杜绝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依法化解民间投资纠纷,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坚持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与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理念,妥善审理劳动纠纷案件,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防风险、稳增长、补短板、惠民生、促创新。加强行政审判,营造和谐有序的人文政务环境。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在公正高效司法中要树立新风貌。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通过深化改革,着力从根本上破除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坚定不移地抓好中央及省市院已确定的改革任务的协同推进、跟踪问效和落地生根,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全力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维护合法权益。深化审委会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认真落实法官员额制、审判辅助人员制度、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各项政策措施,让改革活力充分释放出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排除非法证据机制,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细化量刑规范,明确从宽幅度。完善立案登记制、繁简分流机制、人民陪审员制度等,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做好审判力量优化配置,在克服案多人少上开启新天地。实行领导带头办案制度,把想办案、能办案、会办案的法官调整到办案部门。充实司法辅助人员,把法官从繁琐的行政性、综合性事务中解脱出来,确保法官集中时间和精力投入办案工作。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陪审范围,合力司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在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上要有新提升。近年来,人民法院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发生深刻变革。实践证明,没有信息化就没有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当前要紧紧围绕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目标,积极推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建设“智慧法院”,构建以“互联网+诉讼服务”为重点,按照“全面覆盖、移动互联、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思路,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推进网络、电话、“两微一端”互动服务,建成在线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加大审判流程、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网络庭审公开,确保阳光司法。建立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智能的诉讼服务和普法服务。突出信息化建设在审判管理、政务管理和队伍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学习、培训、考核等方式深化信息化应用程度,使高科技设备在提升审执质效、强化法院管理中真正起到辅助性作用。以“智慧法院”建设,推进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智能化,提高司法科技含量;以“智慧法院”建设,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破解发展中的法律难题,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司法水平。
坚持司法为民,在回应群众司法关切上要有新举措。坚持为民宗旨、公正理念不动摇,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突出问题。加强劳动就业、教育医疗、房屋买卖、婚姻家庭等民生案件审理,办好“三农”案件,让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大力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做实“诉非衔接”,做精繁简分流,做活内外互动,建设“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降成本、减诉累。进一步加大人民法庭建设和巡回审判力度,着力打通便民诉讼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加强普法和法治宣传,利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庭审进基层和以案说法、法律讲座等多种途径,在全社会营造崇法、尚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全力攻克“执行难”,在打造诚信社会中要有新建树。围绕“力争两年之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目标,完善机制体制,强化工作举措,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支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完善对规避执行的处理、惩戒机制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管理处理机制,完善网络查控体系,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遁逃。健全评估拍卖机制,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深化主动执行机制,拓展“点对点”网络查控功能,实现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全方位网上查控,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建立健全执行办案机制,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实现执行工作现代化。
推进阳光司法,在提升司公信力上展示新形象。认真贯彻落习近平总书记“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的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进一步推进审判执行流程的公开化、民主化,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和社会听证的领域,把取保候审、缓刑免刑、鉴定评估、执行异议、执行款分配、再审立案等内部程序更加外部化、公开化,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队伍清廉、清正、清明,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断规范干警言行,防止因言行不文明、执法不规范伤害人民群众感情。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创造温馨的诉讼环境。
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是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务。人民法院既是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和实践者,又是社会治理的推动者和保障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职责。我们要始终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有机统一,通过公开审判、以案释法、法治六进等方式,在社会综合治理中,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为法治长垣、平安长垣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加强审判管理,在提高办案质效上谋求新进展。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规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注重评查与问责纠错、总结审判经验的有机统一。严格审限监控,提高审判效率,提升案件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法官办案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审判绩效考评对公正司法的研判与导向作用。
坚持从严治警,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上要有新作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压实“两个责任”, 明确班子成员和中层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既抓审判业务,又抓队伍管理。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巡查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纪检监察室认真履行执纪问责监督职能,坚持有报必查,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加大廉政教育力度,通过集中整训和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多种方式,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惩处队伍中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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