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须警钟长鸣

时间:2023-01-11 来源: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日,血氧仪成了抢手货。线下药店和各大电商平台都少有现货发售,还出现血氧仪预售时间长、涨价等情况。因此,不少人选择用手机上的小程序应急。

  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ABC健康,将手指放在摄像头上,可以检测血氧、体温、心率等指标;有的微信小程序还可以根据人的咳嗽声判断是否“中招”……

  各式各样的自测法为人们提供了便利,但大量声线、心率、指纹等个人信息被收集,不免让人对个人信息安全产生隐忧。

  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21)》显示,2021年以来,因个人信息泄露、垃圾信息、诈骗信息等原因,网民总体损失约达805亿元。82.3%的网民亲身感受到了由于个人信息泄露对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由此可见,个人信息保护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须警钟长鸣。2021年11月,我国第一部专门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数字时代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有了全面的基础性制度保障。

  织密个人信息安全的“防护网”,完成立法只是第一步,还需要从具体事实和场景出发,凝聚社会多方力量,真正将法规落到实处,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

  科技是用来造福社会的。数据收集平台要自觉提高数据安全意识,强化信息保护责任,守法合规经营,在数据安全保护方面尽职尽责。实际操作中,要规避违法违规风险,决不能把使用群众个人信息作为窥探隐私、非法牟利的渠道。

  从2022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来看,不法分子侵犯个人信息的方式不断翻新。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升级打击策略、优化打击方式,依法重拳打击违法行为,给滥用个人信息、不认真整改的企业当头棒喝,更有力地惩罚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并对不法行为进行源头治理。

  生活中,个人信息单纯地被收集记录,并不会直接产生危害,非法使用才是危害性的直接体现。公民首先应对信息收集处理的尺度、界限保持高度敏感,同时不断提高学法用法意识,当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主动向有关部门、司法机关投诉举报或起诉,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李羽佳)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212/127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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