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言人当敢言且言之有理

时间:2020-12-30 来源: 作者:
作为新闻发言人要敢于发言,而且要言之有理,主动传播法治声音,讲好法治故事。

在依法治国的当下,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绝不能把新闻发言人武装成“太极高手”、“灭火队长”,更不能让“二把刀”来应对复杂的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

2009年,全国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正式建立,在短短的五年时间内,这支队伍已经从最早的65人发展到如今的3281人。此次最高人民法院敢于公布各级法院新闻发言人的信息,足以彰显其决心和勇气,应该给予肯定。

越是信息爆炸的时代,越要学会“讲话”;越是重大、敏感的案件,越要学会“坦诚”。如何发挥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优势,使之更好地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引导舆论方向,传播法治声音和正能量,需要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从解决“开口说”和“说得好”等问题入手。

学会“开口说”和“说得好”,强化系统培训和日常学习是前提。法院新闻发言人的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要加强对基层法院新闻发言人培养的重视程度和培训力度,确保全国法院新闻发言上下一盘棋。很多时候不是信仰沉默是金,而是害怕言多必失,归根到底是因为害怕说不好,这是能力的问题,需要加大培训的力度、深度和厚度。新闻发言人的战场就在舌尖上,要想获得舌尖上的胜利,除了专业而系统的培训之外,更离不开日常工作和学习中的努力。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新闻发言人要学习如何发布新闻、如何掌握发言技巧、如何应对媒体和新闻发布突发事件等等。

学会“开口说”和“说得好”,态度是关键。有没有发言,敢不敢发言,能不能发好言,看似是能力问题,其实更多的还是态度问题。要防止出现态度上冷漠、口头上封闭、言语上轻佻、内容上空泛;要少一些“无动于衷”,少说点“无可奉告”,多做些实际行动,多说点干货、实货。要明白,作为新闻发言人,说比不说好,主动说比被动说好,直接用事实说比绕圈子说好,用真诚、公开去赢得舆论的主动权和公众的认可。

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作为司法公开的重要内容,目的在于促进司法公正,在于通过对外发言与媒体和公众达成共识,收获理解和支持。所以,作为新闻发言人要敢于发言,而且要言之有理,主动传播法治声音,讲好法治故事。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4/10/id/14643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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