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肆辱骂?罚!
时间:2023-03-02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
“对不起,我真诚的道歉,原告骂了我,我喝了酒,情绪激动,就骂了你们,说了那些不该说的话……”近日,开鲁县法院依法处置了一位辱骂、威胁法院干警的当事人。
2023年2月6日上午,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到开鲁县法院领取应诉手续时,为尽快解决当事人纠纷,根据前置调解程序,法官向其了解案情、询问答辩意见以及是否同意调解等情况。被告经法官释明法律以及分析案情后,同意支付原告劳务费,并承诺可立即支付。法院干警立即与原告联系,在征得原告同意后,被告立即支付了原告劳务费2000元,原告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
本以为案件圆满解决,却因一通电话节外生枝。
当日下午,被告即给承办法官打电话,言语嚣张,声称原告骂他,让承办法官退回已经支付的钱,并威胁承办法官。法官在通话中向其解释说明并告知其解决方式后,被告仍不断打电话,在半小时内就拨打了15次电话,并通过微信辱骂书记员。
2月8日,法院干警将该案被告带回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被告称已认识到错误,愿意接受处罚。鉴于当事人真诚悔过,法院根据其行为,做出了罚款2000元处罚决定。
法官说法:
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法院干警在执行公务时,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如对案件处理有异议,应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反映,而不是通过辱骂、威胁法院干警的方式来宣泄情绪。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pfxt/6152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擅自向用户电话推销侵犯隐私需担责赔偿 擅自向用户电话推销侵犯隐私需担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