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知识78:说其是虚假诉讼,法官为什么不搭理您?

时间:2023-03-08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鸿威

对方故意修改一部分的证据去提起民事诉讼,你和法官说其是虚假诉讼,法官为什么不搭理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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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你俩个人之间确实有着确切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民间借贷,那对手是有诉权的,如果把他在起诉的时候或者是诉讼过程中造假的这一部分证据认定成虚假诉讼罪,是不符合刑法设立这个罪名的目的的,因为它不是无中生有,只是部分作伪

第二:有人用故意伪造证据这种方式去提高自己的诉讼标的,其实,是对于诉讼策略的思考,如果把这些行为都确认为犯罪,可能就会损害其的合法诉权。

第三:虚假诉讼解释明确规定了采取伪造证据等手段篡改案件事实,骗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如果构成犯罪,也是追究其伪造印章、妨害作证的责任。虽然没有明白的说不构成虚假诉讼罪,但是这个规定的意思已经摆明就是把虚假诉讼罪、诈骗罪消除在范围外了。

所以,大家不要和法官去纠缠于你的错误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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