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三秦大地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代表

时间:2023-03-22 来源: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2022年,陕西省平安建设满意度调查中,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率为98.53%,再创新高。这一年,陕西检察机关以学习宣传贯彻、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为主线,聚焦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陕西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

  法律监督“陕西方案”全国推广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后,陕西省委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陕西省检察院党组细化成73项任务,推动各项部署、措施落细落实。

  陕西各级检察院党组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律监督中的重大问题。2022年,陕西省、市、县(区)118个检察院党组全部向同级党委报送了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报告。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履职、助推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如何更好发挥其效能?王旭光认为,“单打独斗”肯定不行,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形成社会共识和工作合力。

  2021年、2022年,陕西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平安办连续两年召开全省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2022年4月,陕西省委“一委两办”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 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陕西在实践中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格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以“陕西方案”在全国推广。

  目前,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平安办已将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评体系。

  注重激发改革创新“动力源”

  “陕西检察的‘危’源自改革创新不足,‘机’要靠改革创新才能紧紧抓住。躺平不可取、躺赢不可能,惟撑篙不已方能逆水行舟,惟改革创新方能突出重围。”王旭光说。

  2022年,陕西省检察院党组着力健全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机制,为每个职能部门配备1名党务廉政专员,出台“14条指导意见”,推动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和评价体系,使业务建设更有灵魂、政治建设更有力量。

  “思想体系重在解决想什么、怎么想的问题,话语体系重在解决说什么、怎么说的问题,行为体系重在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评价体系重在解决评什么、怎么评的问题。”王旭光强调,这是需要深入思考的破解之道。

  2022年7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等4个专门检察院,管辖涉秦岭、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跨区划公益诉讼案件,以及地方检察院怠于或不便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的案件。

  截至目前,新设立的4个检察院已收集跨区划案件线索113条,立案39件,发出检察建议45份,办理了跨西安、安康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行政公益诉讼案等一批典型案件,通过办案解决了跨区划案件“一方管不了、各方都不管”等问题。

  王旭光表示,陕西检察将以生态环境检察为突破口,积累跨区划检察监督经验,视情逐步增加其他案件管辖类型,构建跨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院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确保关于跨区划检察改革的部署精准落地。

  不断强化“三有”争创牵引力

  “陕西检察虽然地处西部,但工作标准不能低,要有争当时代弄潮儿的志向和气魄。”王旭光说。

  在2021年召开的第十五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陕西省检察院党组部署了纵向有进步、横向有站位、工作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旨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新的更大步伐。

  2022年,陕西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1.4万余件,同比上升17.5%。案件质效明显进步。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步伐加快。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化建设开局破题。

  王旭光认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掣肘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是强力推动质量、效率、动力变革的初衷。

  随着“三有”争创活动走深走实,陕西省检察院运用项目管理的理念方法,确定2022年度43个改革创新项目,集中体现了检察监督工作的能动作为。2023年2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的涉案企业合规“三重监管”模式探索等10项工作,被表彰为陕西省检察机关首届“十大改革创新项目”。

  “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陕西检察机关将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不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水平,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王旭光说。

  (记者 孙立昊洋)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212/129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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