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新文: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延安精神 继承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

时间:2020-12-30 来源: 作者:

  志丹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胡新文

  

  1943年3月,马锡五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在边区近七年的司法工作实践中审理、调解了大量案件,解决了诉讼多年的疑难案件,却很少在城里升堂断案,法庭经常设在案发地点,哪里有案子,就到哪里同当事人座谈。他把党的群众路线、调解工作方法和优良作风运用到审判工作中,有效的缓解了民间积怨,化解了社会矛盾,宣传了党的主张,为党赢得了民心,创立了 “马锡五审判方式”。

  “马锡五审判方式”之所以有着持久的生命力,就在于他有一种一心为民的司法情怀,始终密切联系群众司法作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其最经典之处就是“巡回审判、就地调解、群众路线”。

  我们学习宣传继承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主要目的就是将他的为民情怀、工作方法和办案理念融入到具体的办案实践中。作为马锡五同志出生地的基层法院,历来重视发扬司法优良传统,积极创新司法为民举措,让马锡五审判方式在红都大地生根发芽、成长壮大。

  首先,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马锡五生活在革命战争年代,出身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懂得农民生活的艰辛和不易,他审理的案件,都坚持公开审判原则,邀请群众旁听案件,征求群众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他的这种审判方式符合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大背景,宣传了党的主张,凝聚了民心,让群众对党的公正性、为民性有了深入的了解。今天我们讲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要学习他坚持党的领导、宣传党的主张,一心为民的办案方式和办案思想。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审理,增强制度自信、理论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积极执行,打击老赖,弘扬社会诚信,构建诚信和谐社会;通过涉弱、涉贫案件审理,弘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通过审慎处理家事纠纷,弘扬善良风俗和家庭美德;通过妥善处理群体性案件,服务保障大局发展;通过高效处理公益案件,保护志丹蓝天碧水青山,让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人心。

  其次,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是践行司法群众路线的需要。群众的问题要靠群众的思想和群众的方法来解决。近年来,志丹法院深入农村关注三农问题、调查研究、巡回审理案件已成制度化、常态化。随着我县油气产业的转型升级和苹果产业的迅速发展,一些有关法律的矛盾问题暴露出来,为了尽早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志丹法院党组决定成立苹果巡回法庭与能源巡回法庭,全力支持县域苹果产业与能源产业发展。巡回法庭的主要做法是深入田间地头、苹果交易市场、企业、工厂等生产生活一线讲法、释法,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撰写调研报告和作出司法建议,提醒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2020年以来,两个巡回法庭走访企业12次16家,进村宣传7次,召开座谈会12次,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咨询法律问题1000余人(次),发表宣传稿件17篇,宣传了法律,减少了纠纷和诉讼,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了和谐。县电视台对两个巡回法庭进行了专题报道,《学习强国》平台、《延安日报》、《西部法制报》、《陕西日报》、《人民法院报》等省市主流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最后,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是落实“两个一站式”诉讼机制的需要。简单的流程、方便的诉讼程序、暖心的调解让群众能够感受到司法温暖。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和最高法院“两个一站式”部署,志丹法院根据实际状况,丰富立案窗口内容,配备功能齐全的设施,简化诉讼费用缓减免退手续,将司法人文关怀落在实处。加快办案进度,采用多元调解+速裁的模式,构建大调解格局。近三年,志丹法院每年委派特邀调解案件500余件,不仅化解了矛盾,而且减轻了诉讼压力,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对于不能调解的案件,及时立案进行速裁,实现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快速解决矛盾,及时兑现权益。

  总之,今天我们学习马锡五司法为民精神,传承他的审判方式,不是简单的重现他的办案场景和办案方式,我们要做的是继承和发扬他审判方式的灵魂和思想。作为新时代基层法院的法官,我们每个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要用心去做事,用情去感人,用理去服人,用法去劝人,只要大家都脚踏实地、秉持正义、心怀公平,我们的群众口碑定会越来越好、案件质量定会越来越高。


原文链接:http://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9/id/54590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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