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检察:冥币“高仿”人民币出售,集中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
清明节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有给故人烧纸钱,寄托哀思的民间习俗。然而,安徽省宣城市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过程中发现,各地祭祀用品经营店存在销售使用人民币图样冥币的行为,损害了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严肃性,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为此,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作出集中办理该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决定。各地检察机关闻令而动,联合银行、工商、民政等部门深入市场开展调查。
经查,部分商家销售的冥币与当下流通的第三套、第四套人民币极为相似,且印有人民大会堂、布达拉宫、国徽等人民币等图样。该行为已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极大损害了人民币的权威。
针对上述行为,截止目前广德、宣州、宁国、郎溪检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已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和人民币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
宣州区人民检察院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宣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及时履行诉前程序,向宣州区市场监管部门和人民币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两家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清理、整顿辖区内祭祀品市场,禁止销售“高仿冥币”,倡导文明、生态、合法、安全的祭祀方式!
广德市人民检察院
4月1日,广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人行广德支行、广德市市监局、民政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从源头上进行清查、整治,及时清理和销毁使用人民币图样制作的冥币,当日共检查售卖祭祀用品商店20余家,祭祀制品加工厂2家,取得初步成效。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
宁国市检察院组织办案小组于清明节前夕,深入辖区祭祀用品市场开展公益诉讼诉前调查。经实地调查发现,市区内有部分商户货架上摆放有大量印制人民币图样的冥币,仿制面额包括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不等。经分析研判,2020年4月3日,宁国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gyssjc/202004/t20200407_28078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