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颍上: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这起虚假诉讼案获改判
时间: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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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6日,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收到颍上县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书,判决书完全采纳该县检察院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内容,判决依法撤销原判,驳回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情
因生意经营中资金抵付,赵某新向缪某金书写承诺书,写明放弃对缪某金享有的145万元债权,后赵某新反悔,便找到赵某敏二人合谋打假官司,意图撤销其放弃145万元债权的行为,二人约定:由赵某新支付赵某敏起诉花费的代理费等诉讼费用,并给予赵某敏一定的经济报酬。
经三轮诉讼,赵某敏获法院胜诉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新,赵某新见其假戏真做,到县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颍上县检察院依法受案后,承办检察官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先后调阅法院相关审执卷宗,对150万元债权的相关书证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搭建完善的证据链条,坐实双方构成虚假诉讼。经检委会讨论,颍上县检察院依法向颍上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将二人涉嫌虚假诉讼罪的线索移交侦查机关。
说法
民间借贷是虚假诉讼的高发领域,当事人为达到非法目的,利用法院审判权,本质上突破了私益范畴,妨碍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检察机关对此应敏锐捕捉异常现象,针对性地调查核实,做到精准监督,以求取得实效,实现法检的司法双赢。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004/t20200420_28165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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