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嫣嫣:做“有温度”的执法者

时间:2021-01-04 来源: 作者:

  一份满意的“答卷”

  2012年春节,是梁嫣嫣到安徽省舒城县检察院上班后的第一个春节。节前,检察长程宗林给青年干警布置了一项“寒假作业”——每个人要给团支部工作献一策。

  节后,梁嫣嫣按时上交了“答卷”。她在详细了解本院团支部近几年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检察工作职能,提出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一系列建议,包括设立驻校青少年维权工作站、救助服刑人员子女及开通舒城检察维权QQ号等建议。

  “人小鬼大,检察长对你这份建议很满意,就按你的想法办。”政治处主任汪凌鸿对她说。有了领导的信任和肯定,梁嫣嫣干劲十足。经过精心筹备,2012年3月29日,“舒城县检察院驻舒城三中青少年维权工作站”正式揭牌。维权工作站建立后,梁嫣嫣相继兼任舒城三中、万佛湖中心校两个学校近2000名师生的法制报告员。

  让“舒城检察”的头像一直亮着

  “姐姐,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你说,我在呢!”

  “如果被人侵犯了怎么办?”“能把详细情况告诉我吗?”对方沉默。

  “我会为你的事情保密的。我把我的手机号码留给你,如果你想说了,可以给我打电话。”“知心姐姐”耐心地开导她。

  “没什么大事,你的手机号码我记下了。”小女孩的头像迅速变成了灰色。因为放心不下,梁嫣嫣给她留了言:“紧急情况下一定要及时报警,千万不能软弱退缩。”

  隔天,正在踌躇要不要与学校联系时,梁嫣嫣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姐姐,今天我让爸爸接送我上学,那个威胁我的小混混也不敢再来了,我没有受到伤害,谢谢你。”梁嫣嫣长舒一口气,继而把这个孩子的QQ号加以备注,隔几天就问问对方的情况。

  每到一个学校讲法制课,梁嫣嫣都会给同学们分发印有“舒城检察”QQ号的青少年维权联系卡,目前舒城检察青少年维权QQ好友中已有中学生100多人,登录时间达360多天。

  “有空我就在QQ上发表日志引导青少年自我保护,哪怕什么都不做,只要让‘舒城检察’的头像亮着,就是对这些孩子们的守护。”梁嫣嫣说。

  握住被害人的双手

  今年5月,为了核实一份强奸案的关键证据,梁嫣嫣与另一名女检察官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被害人进行询问。被害人是个14岁的女孩,因为精神发育迟缓,智力还不到六七岁。作为监护人的父亲依照法律程序必须在场,小女孩每说一句话都抬头试探性地看看父亲。面对询问,她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见状,梁嫣嫣走上前,半蹲在小女孩座椅旁边,紧紧握住她的手,低声安慰她:“别怕,我们都是来帮助你的,你害怕那个人吗?”小女孩点点头,眼泪流了出来。梁嫣嫣一边为她拭去泪水,一边开导她:“不怕,我们已经把他关起来了。”小女孩抬起头,看了看不断叹气的父亲后又低下头。在梁嫣嫣的继续开导下,小女孩终于向梁嫣嫣断断续续地说出了多次被侵害的事实。

  问话结束后,半蹲的双腿已经麻木,后背也湿了一大片。一旁的公安干警伸出大拇指:“小梁真是好样的!”

  “我握住她的双手,是想抚慰她受伤的心,不想让她因为我们的侦查行为再次受到伤害,哪怕是一点点。”梁嫣嫣满眼温情。

  的确,检察工作不仅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更需要暖人心的工作方法,这是一个执法者应有的温度。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fc/201312/t20131225_12918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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