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检察院:“老先进”不减当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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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只占蚌埠市检察系统不到七分之一的办案力量,但每年的办案数量却占到了全市的四分之一以上。
作为安徽省检察机关多年的老先进,怀远县检察院自2010年以来,精神不懈怠,创新不停步,办案不放松,继续保持着创先争优的工作热情,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连续五年在蚌埠市检察机关业务考评中荣获综合第一名,连续八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三届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11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还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执法办案不放松
敢不敢办案、善不善于办案、能不能办好案,是对基层检察工作最好的检验。2010年以来,怀远县检察院通过强化办案措施,完善办案机制,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近年来,该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54件86人,其中大案42件70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6件35人,其中要案1人。所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被法院作有罪判决。
针对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中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问题,该院重点查办了发生在征地补偿、退耕还林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2010年以来共立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62人,有效遏制了此类案件的发生。通过对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线索的深挖细究,查处行政执法机关案件7件12人。通过开展专项工作,查办了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怀远县交通局原副局长褚某等5人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2010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批捕案件1259件163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64件2721人,先后成功办理了涉案人数达46人的黑恶势力犯罪“9·09”案件和以钱某为首的涉案人数达47人的恶势力案件。在诉讼监督方面,四年来,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80件95人,纠正漏捕97人,追诉105人;纠正公安、法院违法190件,抗诉32件;先后提请和建议上级院提抗民行案件96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0件,均被采纳。
机制创新不停步
近四年来,怀远县检察院每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均在20件左右,其中最重要的一条经验
是实行了大侦查格局下的一体化办案机制。这种机制的突出特点在于,在检察长的领导下,以侦查指挥中心为中枢,优化全院办案力量,对重大职务犯罪侦查行为统一指挥、侦查信息统一管理、侦
查力量统一调配、后勤保障统一调度。从案件线索的管理到初查、预审、侦结移送起诉等环节,由于有了统一的调配,案件的质量得到大幅提升。今年以来,该院共立查贪污贿赂案件19件25人、渎
职侵权案件3件9人,反贪、反渎立案数均居全市首位。
“四五”民事和解机制是该院在民行检察工作中推行的一种和解息诉方法,即重点选择四类案件,分为五个步骤来引导和解工作,尽量为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搭建平台,力求做到案结事了人和。2010年以来,该院共受理385件民行申诉案件,其中237件促成了和解结案,和解结案率占受理案件总数的60%以上。
充分利用派驻新城区检察室和五个基层检察工作联系点,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服务。自成立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8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50余人次,接受群众举报31件,化解社会矛盾50余起。
队伍常念“廉洁经”
从严治检和文化育检并重是怀远县检察院加强队伍建设的最重要的“两手”。近年来,该院先后制定了作风纪律考勤办法、车辆使用规定、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不起诉案件和自侦案件廉政调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不定期的检务督察,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为促进执法的规范化,该院制定、修改、完善了《检委会议事规则》、《量刑建议实施办法》、《附条件不起诉暂行办法》、《刑事和解暂行规定》等20余项规章制度,加大对不规范执法行为的监管力度。该院还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案件实行集中管理、动态监管。今年以来,共受理案件790件1030人,开展流程监控56件,案件质量评查210件。
在文化育检方面,该院注重发挥廉政文化“润物细无声”的作用。通过精心打造廉政文化墙,广泛开展征集格言、干警座右铭等活动,大力倡导“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通过开展“廉文荐读”、“反腐倡廉知识竞赛”等活动,搭建廉政文化平台;通过给干警发送廉政短信息、开展争当“廉内助”共建“廉洁家庭”活动,有效地把廉政教育的战线从院内延伸至家庭,从8小时之内延伸至8小时之外;通过组织检察官进行集体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到红色遗址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着力转变干警执法理念;通过开展拔河、登山比赛等文体活动,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努力塑造检察官良好的职业形象。近年来,该院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fc/201312/t20131205_12655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