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知识147:找中介看房顾客却“跳单”,算违约吗?
时间:2023-09-01
来源:人民网
作者:
案例
小赵在网上看到某中介公司发布的房屋信息,拨打电话咨询,中介公司表示可以带其看房。小赵在看房后获得了原房主的联系方式,悄悄与原房主直接联系、商谈购房事项。一个月后,中介公司得知小赵已私下购买了该房屋,认为小赵违约,并要求小赵支付报酬。中介的主张合法吗?
以案说法
合法。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上一篇:法制知识146:房屋空置,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法制知识146:房屋空置,业主可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