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知识177:为什么法院有时候不采纳录音、录像证据?

时间:2023-10-24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1、证据非法取得

涉嫌侵犯他人隐私及权益获得的证据不予采纳。

2、证据内容不是真实意思的表述

通过引导或威胁等方式获得的证据不予采纳。

3、证据不完整

剪辑、拼接、片段或断章取义的证据不予采纳

4、证据载体非原始载体

录音、录像等文件,经复制后的证据不予采纳。

还有不懂的,可以随时私信小政,愿与您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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