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蕴:尽快制定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地方性法规
时间: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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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天津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天津市妇联主席戴蕴透露,将在本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制定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地方性法规的建议”的议案。
戴蕴介绍,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经2017年市人大内司委和市妇联联合开展的本市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情况专题调研发现,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全市各部门受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总计近5000件次,出具告诫书37份,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1件,家庭成员间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违法行为依然多发,家庭暴力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而对施暴者的强制干预和对受暴妇女儿童的庇护救助,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戴蕴提出的建议是:一是尽快制定出台本市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地方性法规。细化各项制度设计,明确标准规程,加强公安、法院、妇联、民政、街道、社区、卫生、司法行政等部门反家庭暴力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建设,让《反家庭暴力法》得到积极准确适用。二是进一步加大《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培训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面向广大家庭积极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教育,提高《反家庭暴力法》的公众知晓度,让更多的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危害时,懂得如何保存证据和进行求助。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rw/rwft/tjcaw-ifyqwiqk43419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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