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公安局不断深化“林长+警长”协作机制
让古树名木“老有所依”
——屏南县公安局不断深化“林长+警长”协作机制
□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江松松
近日,屏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林业局对全县古树名木开展保护管理风险排查,联合县人民法院推动屏南县林业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屏南支公司签订《屏南县古树名木保险协议书》,为屏南县内1406棵古树名木投保,保险金额2392万元。推动相关部门为古树名木投保是屏南县公安局深化“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生动举措。
屏南县是革命老区县、高山生态县,有着世界上最集中、数量最多,且被誉为“植物活化石”“首批福建最美古树群”的岭下乡上楼水松林。“生态+司法+保险”举措让古树名木的生存多了一份保障,形成了长效保护机制,让古树名木也“老有所依”。
今年以来,屏南县公安局不断深化“林长+警长”协作机制,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协作机制,持续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守护绿色文物,赓续生态文脉。
森林警察大队、各派出所联合县林业局绿化办通过实地踏查、走访群众等方式深入各村、林区对全县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进行现场调查,全方位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了解古树名木的长势、病虫害防治、复壮措施、管护责任落实等情况,不断完善古树名木基础信息,对全县1406棵古树名木登记建档,形成“一树一档”“一树一策”。
屏南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建立责任区民警、村干部、护林员等基层力量多层级监管体系,及时收集掌握古树名木可能遭受破坏、盗伐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情报信息,落实管护措施责任到人。同时,成立县、乡、村三级巡查保护组,加大对古树名木分布重点区域巡逻检查力度和频次,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理。
为营造全民保护古树名木良好社会氛围,各派出所民警、乡镇干部、护林员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农户,深入林区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宣讲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现实意义,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管护意识。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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