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程无纸化、网络化、智能化……徐汇法院开庭审理本区首例全流程网上办理的刑事案件
没有卷宗、没有书记员、没有来回传递的流程,12月9日下午,徐汇法院运用“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了徐汇首例采用电子卷宗“单套制”全流程网上办理的刑事案件。
“公诉人可以进行举证。”审判员话音刚落,法庭所配备的音字转换系统已实时将发言转换成了文字。
“下面出示第一组证据……”随着公诉人宣读证据材料,电子卷宗中相对应的证据立即调取出来,同步展示在各方屏幕的示证区上。
整个庭审高效流畅,屏幕的语音转换区实时将各方的发言进行记录。无需书记员在场,法庭上数个摄像头从不同角度同步记录法庭上发生的一切。
20分钟后庭审结束,最终被告人顾某因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决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庭审录音录像文件元数据记录表》,法官指导当事人以电子签名的方式签字确认。
徐汇法院首次将“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单套制”电子卷宗、“无纸化”庭审和网络直播结合起来,真正实现了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的全流程网上办案。
涨知识
什么是电子卷宗“单套制”?
电子卷宗“单套制”是“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 (以下简称“206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不同阶段,对案件证据的审查判断以及不同诉讼程序之间案卷的流转等均通过“206系统”进行,确保办案过程全程可视、全程留痕、全程监督,以实现刑事办案流程无纸化、网络化。相关办案人员在“单套制”模式下打破了以往依赖纸质卷宗办案的思维和习惯。庭审前,法官运用“206系统”的“单一证据校验功能”、“证据链和全案证据审查判断功能”等对电子卷宗进行阅卷。庭审时,利用“206系统”的语音呼出功能,由系统根据公诉人举证时的语音内容调取并出示相关证据,根据承办法官语音内容自动抓取并展现相关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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