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效能的思考

时间:2023-12-13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

  □ 陈文

  

  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要求,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当前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困难挑战和短板问题依然突出,亟需采取有力有效的举措加以应对。一是从信访这一反映社会和谐稳定的“晴雨表”来看,信访总量仍然较大,房地产、金融、征地拆迁等领域遗留问题较多,新的问题不断涌现,反映出“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闹不信理”的不良社会心态依然存在,但也一定程度暴露出了矛盾纠纷预防不够及时、化解不够有力的问题。二是从基层调解组织排查受理矛盾纠纷的情况来看,城乡基层矛盾纠纷仍然易发多发,其中传统的邻里纠纷、婚恋家庭纠纷等占比较大;基层群众普遍较为关注的物权相关纠纷占比不断提高。三是一些地方或组织对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决策或执行政策时不注重听取民意,导致在抓发展的过程中出现新的矛盾纠纷问题,前瞻研判不够深入,处早处小不够精准,导致错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有利时机。

  

  既有实践证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于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效能,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着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成都市新津区探索推广了矛盾纠纷“前中后全链条”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在前端,引导基层组织结合搭建诸如“连心茶馆”等特色群众沟通交流平台,及时发现预防矛盾风险;在中端,引导城乡社区普遍建立诸如“杨三哥工作室”“敞怀工作室”等“新乡贤”领衔的个性化特色矛盾调解组织,让大量矛盾纠纷在群众家门口即得到及时化解;在后端,引导政法机关积极搭建起诸如“法官诊疗室”“检察官茶馆说法”等法治服务平台,有力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同时,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统筹整合多元力量搭建起劳动纠纷、医疗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一站式”联调平台,有效提升了多元解纷的合力和质效。

  

  以新津区普兴街道岳店社区为例,该社区前端立足预防,搭建“知心大姐”平台,及时倾听群众呼声、疏导群众情绪、帮助解决困难,切实化矛盾于未发、解纠纷于萌芽;中端立足调解,搭建“金牌调解”平台,及时就地化解矛盾、消除纷争;后端立足法治,邀请新津区法院法官定期入驻“法治诊所”,联合推动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化解,有效促进该社区变为“零上访”社区。由此,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效能,应当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不断探索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首先,应当把预防挺在前面,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基层社会矛盾问题发生。其一,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为了人民,让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其二,要抓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努力在决策过程中、执行政策前将矛盾风险降到最低。其三,要充分发挥网格员、微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力量熟悉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提前发现报告苗头隐患,及时预测预警预防。

  

  其次,应当把调解做深做实,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其一,要持续深化人民调解,注重从群众声望高的“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等“新乡贤”力量中发展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和平台扎根基层、遍布城乡社区,及时就地调解矛盾纠纷。其二,要做实行政调解,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指导督促,推动各职能部门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视角下不断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在化解行业领域矛盾纠纷中发挥更大作用。其三,要强化司法调解,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法院应当统筹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扎实开展诉前调解、诉中调解,促进实质性化解。其四,要着力提升各类调解协同联动水平,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要履行好指导调解工作法定职能,针对矛盾纠纷易发多发行业领域,探索推动“一站式”联调平台建设,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再次,应当把法治贯穿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其一,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领推动各职能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履职、按照法定环节配合,在法治框架内公平合理地解决群众诉求问题,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帮助基层培育“法律明白人”,引导基层群众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其二,政法机关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引导广大群众“信访更信法”,并积极推动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专业力量下沉基层、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合力推动在法治轨道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其三,要推动各相关部门协同优化“依法调解优先——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解纷流程,规范衔接方式,完善有关解纷手段的司法确认程序,切实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整体效果。

  

  最后,应当顺应科技发展趋势,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助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重点是用好“智慧蓉城”、政法智能化建设等成果,探索创新大数据实战应用,关联各领域数据资源深入发掘矛盾纠纷苗头性问题,及时预测研判,提前预警处置;探索健全线上解纷平台,构建完善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信访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线上闭环链路,通过线上数据流转督促推动线下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满足基层群众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要求。

  

  作者系成都市新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llqy/20231213/2820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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