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涉诉企业被“拖瘦”,这个法院把惠企安商“做到家”

时间:2024-04-17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

  2023年9月21日,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公布中国纺织行业年工业总产值超千亿产业集群地区名单和超百亿产业集群地区名单(乡镇/街道),福建省石狮市入选中国纺织行业年工业总产值超千亿产业集群,所辖的灵秀、鸿山、宝盖3个镇入选中国纺织行业年工业总产值超百亿产业集群。

  作为中国休闲服装名城,石狮已形成一条以服装加工生产为核心的纺织服装产业链,也是我国重要的纺织服装生产基地和集散地之一,系中国服装协会首个授予“中国服装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城市”称号的城市。

  近年来,石狮市人民法院精准对接石狮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建设贸工联动、全域共富的现代化滨海城市”目标,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以精准司法厚植中国休闲服装名城建设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沃土。

  快速解纷,助力企业“回血复苏”

  “如果这300多万元货款收不回来,不仅工人留不住,购买服装原材料的资金也要断裂了。”一到法院,大美服装公司(化名)林经理便大倒苦水。

  大美服装公司和大力购货公司(化名)是长期合作伙伴。2024年春节前夕,大美服装公司迟迟收不到大力购货公司拖欠的货款,供应商追着要钱,几十名工人的工资也没有着落……

  无奈之下,大美服装公司将大力购货公司诉至石狮法院,要求支付货款335.32万元。“资金是企业生存、发展的血液和命脉,等不起也耗不起。”承办法官梁秋芳接到案件后,立即着手了解情况。

  

  “我们两家公司合作多年,之前从没拖欠过货款。去年公司效益差,一时半会儿拿不出这么多钱,还款时间可否缓缓?”大力购货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一脸委屈。

  一边是等着货款发工资、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服装公司,而另一边则是无款可付的购货商。怎么办?如果简单一判了之,不仅原告的债权不能立即实现和保障,还会给被告的继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调解才是最优解!征得同意后,承办法官一方面引导大美服装公司退让一步,给予对方一定的还款时间,让企业生存下来,保障债权得以实现;另一方面,向大力购货公司说明拒不支付欠款,将会对企业后续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协助其根据现状拟定还款方案。最终,该案以调解方式化解。从立案到大美服装公司收到第一笔20万元货款,用时仅15天。

  

  “目前已经收到两笔货款共计130万元,工人的工资发了,公司也能良性运转。”2月9日除夕当天,承办法官致电大美服装公司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时,林经理激动地说道。

  “要坚持把推动涉企案件‘立审执’提速增效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切口。”石狮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剑萍表示,通过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切实防止涉诉企业被诉讼活动“拖瘦”“拖垮”。

  2023年以来,石狮法院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7066件,平均办理时长压降至46.4天。

  便捷维权,守护企业创新命脉

  “相比以往,如今在促进中心就可以享受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立案开庭等服务,真正实现‘家门口’就能维权,省时又省力。”原告大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化名)法定代表人蔡某感慨道。

  “没有经过我们的授权,就在网店卖印有我们公司logo的服装,这不是侵权吗?必须立即停止!”原告大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曾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石狮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在促进中心纺织服装法庭开庭。审结此案仅用时13天,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为畅通司法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石狮法院打造全省首个服装产业集群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并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

  “促进中心推行人员驻点办公、法官定向指导、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石狮法院民二庭负责人蔡志勇介绍,促进中心为服装产业集群提供“全链条、一体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平台,有效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2023年以来,石狮法院共审结涉纺织服装产业链企业案件1511件,标的额2.71亿元。

  

  “这是本季的新品,自带‘小风扇’功能的暴汗服……”夜幕降临,石狮双奇电商城不少档口仍灯火通明、一片繁忙景象。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从全国闻名的“服装名城”,到走向世界的“电商之都”,知识产权保护成为维护社会创新活力的重要保障。

  “如果对调解协议没有意见,就可以签字确认了。”这是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最常说的一句话。石狮法院在促进中心设立知识产权发展工作站,并布局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法治服务站及“法护原创”、“法育创新”司法工作室等司法解纷点,为企业提供商标注册、专利保护、侵权起诉等专业化法律指导。

  2023年以来,石狮法院成功调解了涉电商知识产权纠纷285件,有力助推石狮“现代化商贸之都”建设。

  精准施策,司法建议靶向发力

  “我们签的是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但这些租户支付了第一年的租金后,就未再支付了。”

  “我们搬离商铺后,事实上已经解除了合同,不应支付合同约定的3年租金及对应的物业费水电费。”

  在审理石狮大纺公司(化名)与64名租户系列房屋租赁合同案件中,石狮法院发现大纺公司在多数租户停止营业后,未依照合同相关条款解除合同另行出租,且未采取任何止损行为,造成损失一步步扩大。

  

  如果相关主管部门能够及时督促大纺公司加强合同日常管理,后面的矛盾纠纷是不是就可以避免了?

  “建议你单位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督促某公司强化合同日常管理,及时依法主张合同权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群企矛盾激化,切实推进群企纠纷实质性化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此,承办法官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收到司法建议后,相关主管部门及时反馈,表示会严格执行合同管理规定,规范资产管理,并在一个月内促成大纺公司与50名租户的纠纷实质化解。

  

  石狮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通过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问题深入总结分析,向相关企事业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助力解决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制度缺失、管理漏洞、隐患风险等问题,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做好参与社会治理“大文章”。

  2023年来,石狮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23份,有效帮助企业依法依规堵塞管理漏洞,精准护航企业发展,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9/2024-04/10/content_127224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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