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暖阳
曾以为这是一份冷冰冰的职业,无须掺入个人理想与感情,更无须寄托太多念想。然而工作十年后,蓦然回首才发现,工作可以成为一辈子的事业,除了尽职尽责,还需要付出更多的情感和努力。
我们所有的努力与坚守,都会凝结为冬日暖阳。
1.
时光荏苒,前一年的时光如烟花般绽放,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临近春节,看着窗外雪花如彩蝶般在空中飞舞,以最美姿态落在地上,我不禁感慨万分,转身寻找钢笔想写点文字。当我拉开办公桌最里面的抽屉,两双手套一双红色、一双黑色赫然出现在我的眼眸里,我的思绪像一阵北风呼啸,迅速回到了过去。
“检察官,太谢谢你们了,在我们家最困难的时候给予帮助,真是雪中送炭啊!”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的丈夫前来领取司法救助金,紧握检察官的手久久不放。
2018年冬天第一场雪落下那一天,寒风凛冽,地上铺满厚厚的积雪,一名40多岁的男子牵着一个10岁左右的小女孩,一瘸一拐来到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我和杨科长赶忙迎上去。小女孩一双明眸忽闪,圆圆的小脸冻得像苹果一样红。我们搀扶男子至接待室,端来热水给他们暖手。残疾男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的丈夫,平日里依靠妻子卖菜维持生活。不久前的一天早上,妻子卖菜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去世,但犯罪嫌疑人没有作出任何赔偿。男子带着女儿靠摆地摊卖小饰品度日,生活困难,希望检察机关帮其督促肇事方赔偿。他说他愿意与对方达成和解,因为他急需一笔钱供女儿读书。男子说着说着,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我和杨科长第一时间与办案检察官联系,了解到肇事方已被取保候审。后续我们将双方约至检察院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肇事方承诺一个月内赔偿到位。此时已临近年关,可被害人丈夫腿脚残疾,仍靠摆地摊卖小饰品勉强度日,没有固定生活来源。在核实其家境情况后,我们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申请到救助金并发放到他手上,帮其解决燃眉之急。
一周后某天早晨刚上班,就听见窗口有人呼喊“杨科长、叶检察官”,我闻声而去,远远看见那名男子向我不停地招手。我疑惑地走近他,他突然从包里掏出两双手套,递给我。我赶忙摇手拒绝,他却硬塞到我手上,着急地说:“这两双手套是我小小的心意,您一定要收下!”说完,他转身离去,背影消失在茫茫大雪中,丢下发愣的我和“一红一黑”两双棉手套。
至今,两双手套我仍珍藏在抽屉里,每当工作疲劳时,我都会打开看看。轻捧着两双手套,冬日阳光下,它们带给我无比的温暖。
2.
临近春节,寒风凛冽,时光的年轮不停转动。一些花开的回忆依旧在绽放,一些逝去的故事被深深掩埋。翻开桌角那几本厚厚的行政申诉案卷宗,申诉人朱大爷的身影不由得浮现在我脑海里。
那是一天上午,朱大爷打来电话,说他已经到检察院了,有事情要反映。挂断电话后,我和分管副检察长钱检立刻前去接待。
“检察官,人社局竟然不审批我的申请,法院也不支持我的诉讼请求。我对他们的处事不公行为不服,他们需要向我道歉……”朱大爷60多岁,中等个头,说起话来中气十足,拉着钱检的手不停诉说。
朱大爷1982年起在某自行车总厂从事电镀工作。2019年,他以原岗位属于特殊工种为由,向人社局提出享受特殊工种待遇的申请,人社局不予批准;他向法院起诉,也被驳回,为此他申请检察监督。
朱某情绪激动,说到动情处,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掏出一沓文书和相关证据递给我们:“这是三十多年前厂里发补贴的文件和汇款记录,可以证明我们当时干的活儿就是有毒有害工作……”
为查清案件事实,我们两次前往人社局调查了解特殊工种法律规定及朱大爷原所在企业有无特殊工种申报等。调查后发现,自行车行业电镀工不在特殊工种名录范围,也就是说,朱大爷不符合申报条件。我们联系朱大爷并告知其调查结果,但他对办案结果不满意。
“事情已经查清楚,现在关键是如何解开他的心结,妥善化解这起棘手的行政争议。”钱检望着窗外,眉头紧锁。后经向常州市检察院汇报,两级院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具有多年劳动争议办理经验的资深律师、某企业长期从事提前退休申报审批工作人员参与听证,一起帮朱大爷解开心结。
“大爷,我们和你解释好多次了,你原来所在岗位不在国家特殊工种名录规定里,而且原所在自行车厂也没有进行特殊工种申报,所以你确实不符合享受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那我怎么听说我们原岗位其他同事享受到了,人社局处事不公平!”“没有的事,我们根据你提供的线索调查过,和你同岗位的其他人没有享受过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待遇,不信你看看我们调查的证据。”钱检拿出从人社局调取的档案证据递给朱大爷,朱大爷翻看后慢慢低下头不吭声了。钱检说:“您年纪也大了,家里老伴身体不好需要照顾,子女也不在身边,咱们想开点,不要再为这个事儿东奔西走,浪费时间还增加烦恼,您说值不值啊……”
良久,朱大爷抬起头看着我们,说:“我这次弄懂了,我确实不符合申报条件。”说完,他拿过笔写下了《撤回监督申请书》。
朱大爷是低保户,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我们两级检察院帮他申请到司法救助金。领取救助金那天,他硬塞给检察官两条毛巾:“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贵重的你们不收,这两条毛巾,你们一定要收下!”
3.
冬日一大早,办公室的座机响个不停,我拿起电话,还没开口,另一端传来一位女士的声音:“你好,请问是叶检察官吗?我是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的女儿,我父亲死得很冤屈,听说对方还是喝酒驾车将我父亲撞死了……”听着电话那头哽咽的声音,我想起她说的是前段时间我协助王主任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便安慰她说:“您放心吧,我们会秉公处理的,目前对方有没有赔偿?”“还没有呢,说等保险公司赔偿了再说,希望你们帮我催催他赔偿”。“好的。”
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被告人张某酒后驾车行驶至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与江春路路口,车辆与行人蒋某发生碰撞,导致蒋某当场死亡。经核实,张某通过路口时闯红灯,而行人蒋某也在红灯时通过路口,公安机关认定张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蒋某承担次要责任。
审讯室里,王主任催促张某尽快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但张某说:“检察官,不是我不想赔偿,我的车辆是有商业险的,后期保险公司会承担赔偿责任,我是不需要赔的。”“除了保险公司,难道你个人不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吗?事发至今,你与被害人家属联系过没有?因为你违法驾车导致对方失去一条人命,你现在居然理直气壮地说自己不用赔,你觉得合适吗?”面对王主任的一连串质问,张某沉默不语。
“你想清楚,是否愿意赔偿。如果愿意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在量刑上我们可以考虑建议法院从轻处理。”“好的,我知道了。”几天后,被害人家属再次打电话来,表示愿意和张某和解,希望对方尽快赔偿。我们再次联系张某,通知双方前来调解。
调解室里,双方争得面红耳赤。在王主任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当双方准备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时,被害人家属突然说:“等一下,为我爸这个案件,我们请律师花了2万元,这笔律师费怎么算?”“是你们自己请的律师,怎么能让我们承担律师费呢?”张某的妻子立刻反驳说。于是,双方又争执得不可开交……那天,双方在包括部分律师费的和解书上签下字时,王主任不厌其烦释法说理,已经是口干舌燥了。到最后,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看着桌上按有红色指纹和双方签名的和解协议,我们累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那天,出门时,已是万家灯火……
(作者单位: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jcwhsy/jianyuanwenhua/202402/t20240204_15940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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