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⑲】法治时空 | 汤恒明:从“半路出家”到全国模范!
编者按
根据安徽省委宣传部的安排,应安徽省检察院邀请,近日,中央暨省级新闻媒体对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汤恒明的典型事迹进行了集中采访。现将已经刊发的报道予以转推。
【导语】从检16年,从一个“法律外行人”到“全国模范检察官”,他始终满怀对法治的坚定信仰,以梦为马、勤勉履职,奔走在为人民追求公平正义的路上;经他承办的多起案件先后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他就是全国模范检察官——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汤恒明。
【正文】2023年11月14日,由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杨某等57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在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庭审现场,55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同期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汤恒明:这个案件呢办理结束以后呢,就是感觉自己都轻松很多,也松了一口气。
【正文】他就是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汤恒明,也是此案的公诉人。2022年10月,刘某、杨某涉黑案,从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移交到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并在市、区两级检察院成立了专案组,汤恒明被任命为专案组组长。
【同期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汤恒明:当时呢就是接手这个任务以后,也是感觉到压力特别大,因为这个案件也是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案件,社会影响包括群众关注度非常高,如何办好这个案件对我自身来讲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正文】心中虽有压力,但行动却从未有过退缩。汤恒明深深地明白,这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为此,他带领办案团队提前介入。经过初步调查,汤恒明发现,本案中以刘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早在2000年就逐渐形成,这些年来,该组织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同期声】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主任 朱赟:关于这个案件是我们芜湖市南陵县的一起,早在2000年开始发生,然后持续到2022年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所以说整个时间跨度非常长,涉及的人员非常多,违法犯罪事实总共有100多起。
【正文】时间跨度大、涉案人员多……面对这样一个复杂的涉黑案件,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涉黑财产,成了本案中最难啃的两块硬骨头,为了解决这两个难题,汤恒明仔细研究卷宗,对上百起犯罪事实进行分析排查,全面审查涉案罪名。
【同期声】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主任 朱赟:所有的事情,所有的问题 都是汤检带领我们解决,不仅是统筹整个案件的进度,解决所有的疑难复杂问题,而且汤检还啃了这个案件中重大的两个“骨头” 。
【同期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汤恒明:这个案件总共是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涉及到是76个人,最终我们起诉到法院是57个人,其中我们做到认罪认罚是55个人,其中主犯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
【正文】历经一年的时间,汤恒明带领办案团队最终形成了1800页、共88万字的审查报告。多少个不眠之夜,多少次灯光长明,他在案卷中砥砺深耕,用责任与担当描摹着法律的红线,守护着公平正义,也守护着他心中的法律信仰。
【同期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汤恒明:我觉得法律是非常神圣的, 它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觉得从事法律工作也是非常光荣的。
【正文】说起汤恒明的从检之路,那可谓一波三折,1996年,中专毕业的他成为了一名农技推广员,可在汤恒明的心中,却始终有一个关于法律的梦,于是,他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考试,获得了法律大专学历。2007年,汤恒明参加公务员考试来到检察院工作。从农学到法学,从一个“法律外行人”到一名检察官,汤恒明总是告诉自己要努力一点、再努力一点,为了弥补自己在专业知识上的不足,他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
【同期声】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李光菊 :汤恒明同志在长期从事检察工作的过程当中, 热爱学习,特别的踏实能干。
【同期声】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班新可:他在每一个岗位都特别兢兢业业的,认真学习,对于每一个新的知识,都如饥似渴。
【正文】生活中的汤恒明虽然不善言辞,但面对工作他总是一丝不苟,面对困难,他也从不说“不”!2015年,安徽省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之一。当时,公益诉讼检察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几乎从零起步,在探索的路上没有经验可借鉴,当所有人都在摸着石头过河时,汤恒明被委以重任,挑起了公益诉讼的“破冰”尝试。
【正文】坐落于赭山脚下、镜湖之畔的皖江中学堂,曾在中国近代革命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这里是当时安徽思想最为活跃、革命活动最为最为频繁的地方。
【同期声】芜湖市文物保护中心 副主任 石宝友:特别是在五四运动时期,这一座学校的师生,是在安徽省第一世间响应北京的五四运动, 所以这座学校也被誉为安徽的“北大”。
【正文】历史文化是一座城市的灵魂,为了保护这些文化瑰宝,2019年皖江中学堂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汤恒明作为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官,文化遗产保护正是他的职责之一,在接到关于皖江中学堂旧址保护不力的线索后,汤恒明和办案团队立刻奔赴现场走访调查。
【同期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汤恒明:经查看,皖江中学堂墙体开裂,随时都存在倒塌的危险,没有采取加固的一些措施。
【正文】经过调查发现,皖江中学堂的修缮保护问题存在已久,由于经费及人员安置问题难以协调,虽然当地文保部门曾多次推动修缮工作,却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看着日渐破败的老建筑,文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十分焦急。
【同期声】芜湖市文物保护中心 副主任 石宝友:自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作为文物登记下来之后,在每年的安全巡查的过程当中,我们都发现这座建筑存在安全上的隐患,比如讲它的屋面有塌陷、变形,梁架有腐朽,还有墙壁有脱落,甚至局部的基础存在沉降的问题。
【同期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汤恒明:我们到产权单位进行沟通, 他们表示已经制定了修缮方案,但是由于资金不够,一直没有进行修缮。
【正文】找到问题症结,汤恒明一刻也不敢耽搁,为尽快解决、督促整改,镜湖区检察院依法向市、区两级文物保护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多方协调、积极帮助解决修缮过程中的资金、专业修复等问题。2022年底,皖江中学堂的修缮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如今,这座100多年的老建筑焕然一新,在苍翠松柏间重现往日风采。
【同期声】芜湖市文物保护中心 副主任 石宝友:这栋建筑是一栋革命的建筑,他的这种红色的血脉得到了延续和传承,这是我们最想做的一件事情。
【正文】虽然皖江中学堂的修缮顺利完成,但汤恒明深知,文物保护工作要一直在路上!因为只有让文物真正活起来,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它们的历史文化价值,才能让修缮变得更有意义。
【同期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汤恒明:对皖江中学堂下一步文物的合理利用问题,我们也将继续保持与文物部门的沟通,督促产权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对文物合理的利用。
【正文】在守护公共利益这条道路上,汤恒明一步一个脚印,不论是文物保护这种大事,还是人民群众生活中的小事,都牵动着他的心。2022年,镜湖区检察院接到了一起老人长期居住危房的案件线索,回想起当时的情况,汤恒明仍历历在目。
【同期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汤恒明:看到现场以后呢,自己心里感到很大的震动,一个老人是70多岁,然后身体很瘦弱,住在一个简易的,大概就十几个平方米的简易房中,生活是很艰苦。
【正文】看着眼前这个本该颐养天年、儿孙绕膝老人,独自一人住在简陋的铁皮房中,汤恒明心里不是滋味,他下定决心要为老人解决好住房问题!可是,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个案件让汤恒明犯了难。
【同期声】王梗村党总支书记 秦游:我们村呢就是,通过把他三个儿子喊到村里,通过多次的协调加调解,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同期声】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李光菊 :因为这是等外领域案件的探索,法律上的规定不明确,同时呢作为基层组织,他们也束手无策。
【正文】原来在2014年,老人原有住房就因建设水利工程被征收,但由于房屋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老人的三个儿子产生了矛盾,都拒绝赡养老人。保护老年人权益属于公益诉讼的等外领域,汤恒明认为,在多次的调解又并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帮助老人向法院进行起诉。
【同期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汤恒明:我们一开始想尝试通过正式起诉的方式,让老人起诉他三个儿子来解决这个住房问题,但是我们在调查过程中,这个老人呢不愿意,考虑到家庭关系,也不愿意起诉三个儿子,所以我们这条路就走不通。
【正文】对于老人的顾虑,汤恒明反复思量,最终他决定尝试以公益诉讼的方式进行诉前调解,然而这积怨已久且多次调解未果的矛盾能化解吗?为了帮助老人彻底解决问题,汤恒明组织了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相关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召开公开听证会。
【同期声】镜湖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 胡其梅:走到上诉这个环节的话,可能造成一些家庭矛盾,后面啊他们兄弟啊父母啊在一块相处就感觉不太好,就尽量的走沟通这个环节。
【同期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汤恒明:包括这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支持我们,都建议我们检察机关尝试通过公益诉讼这个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正文】2022年9月22日,镜湖区检察院经层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对此案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公告,同时根据听证会提出的先行调解建议,多次与老人的儿子们沟通,在汤恒明和同事们的耐心劝解下,老人的三个儿子最终就赡养问题达成了一致。
【同期声】王梗村党总支书记 秦游:通过汤检和镜湖区检察院来帮我们进行协调、沟通 ,现在老人有了妥善的安置,他现在到湾沚区住在他两个儿子那边,现在条件比以前好太多了。
【同期声】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李光菊 :这个案件的办理也是促进了我们维护公序良俗,弘扬孝老爱亲方面呢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当地反响很好。
【正文】尽管调解的过程十分艰难,但看到老人搬离了居住八年之久的简易铁皮房,住进了新屋子,汤恒明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同期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汤恒明:当你面对一个老人很无助,很无奈的老人,我们作为检察机关利用我们工作的职责,能为他们做一点事情,解决他们的问题,我觉得很有价值也很有必要。
【正文】一路走来,正是汤恒明身上这种为民担当的检察精神,支撑着他把这些事一“管”到底。对于汤恒明来说,自从走上公益诉讼的道路,他爱管的“闲事”就多了起来。
【同期声】汤恒明妻子 周飞香:在平常的时候,就是生活中我们一道有时候出去,散步啊走路啊,他会很仔细很用心发现一些问题,就是有存在一些公共安全隐患,他都会记录下来。
【同期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汤恒明:当你看到一个个案件成功办理,一件件矛盾成功化解,然后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这种价值感是油然而生的。
【正文】凭借这一份热爱和为民为公的信仰,汤恒明在岗位上砥砺深耕、默默奉献,几年来,他承办的10起案件先后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镜湖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也连续多年在全市检察机关业务考核工作中位居前列。
【同期声】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李光菊 :汤恒明同志呢是我们一线检察官的缩影,同时呢也是一线检察官当中的代表,在他身上体现了一线检察官在办案当中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理念。
【正文】从检之路,汤恒明扎扎实实地走过了16年。16年里,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也没有叱咤风云的壮举,有的只是自己认认真真、任劳任怨的工作。2023年12月,汤恒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的称号,面对这份沉甸甸的荣誉,他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同期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汤恒明:在未来的工作当中,我将十分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荣誉,戒骄戒躁、奋勇争先、踏实工作,同时要树立好榜样作用,带好我们的队伍,在工作中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来影响我们身边的人。
【正文】《法治时空》记者叶芷华 胡一苇报道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fc/202403/t20240325_63682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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