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英模回响 | 奚要武:学习汤恒明先进事迹之思考

时间:2024-04-19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4年3月15日《江淮时报》第7版

  原标题

  薪火相传 砥砺奋进向未来

  ——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汤恒明先进事迹之思考

  作者:奚要武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23年12月20日,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上,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汤恒明同志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光荣称号,这是组织上对他个人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肯定和褒奖,也是对全体芜湖检察人员的鼓舞和鞭策。能够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这一崇高的职业荣誉,离不开汤恒明同志自身努力,离不开各级组织悉心培养和他所在集体团结协作,更离不开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青年人才成长提供的机遇与平台。

  汤恒明同志是新时代芜湖检察优秀代表之一,他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榜样,是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的典范,也是能动履职、创新发展的表率。我于2017年初到芜湖市检察院工作,先后分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和刑事执行等检察业务工作,还曾负责联系镜湖区检察院工作,指导参与全市多起重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与汤恒明同志一起研判案件线索,研究取证方案,制定出庭预案,观摩评议庭审表现,提炼办案经验,有幸见证和感同身受了汤恒明同志的成长、付出和奉献,总结分享他的先进模范事迹,对我来说,是很好的学习机会。

  我认为作为全国模范检察官,汤恒明同志的“先进模范性”集中体现在他的坚定、坚守和坚持上,汤恒明同志以信仰为基、以初心为守、为奋斗为要,为我们树立可感可学可鉴的先进典范和榜样模范,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汤恒明同志是坚定信仰、维护正义的模范和榜样

  真正的力量源于内心的坚定,汤恒明有着坚定的法治信仰和深厚的检察职业情怀。正因为政治信仰的坚定和职业理想的远大,他在检察岗位上才能持续勤勉上进、披荆斩棘。2007年,他在法警岗位上吃苦耐劳、巡逻值守、应急处置,是检察机关“螺丝钉”式的战士。2011年,他在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维护正义、锲而不舍,跟进监督了百余起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努力捍卫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2015年7月以后至今,公益诉讼从试点开始到全面展开,他带领团队敢为人先、攻坚克难、探索创新,成功办理了10·12、1·26等全国挂牌督办跨省倾倒固废污染长江系列案件,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2023年,走上院领导岗位的他,分管刑事检察业务,带头办理7·28等重大涉黑团伙案件,以雷霆之力坚决惩恶扬善、维护一方稳定。

  二、汤恒明同志是坚守初心、司法为民的模范和榜样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密不可分,具有鲜明的人民属性。他一直秉持“人民至上”理念,能动履职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使检察工作更加精准回应民愿、呼应民意、顺应民心。小到道路上的窨井盖安全治理、盲道上的残留螺丝钉清除,还有整治居民区电动车飞线充电乱象、水电费催缴通知单里的个人信息保护,大到长江保护、耕地保护、革命文物保护,都有他和团队战友调查取证、勇敢亮剑的身影。这些年来,他深入公益受损案发现场,不小看、不放过每一个“小案件”,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也收获了“执法为民 心系百姓”红色锦旗,收获办案团队履职能力的提升。

  三、汤恒明同志是坚持奋斗、砥砺有为的模范和榜样

  他进区检察院工作时是一名法警,全日制专业是农学,非法律专业科班出身。为了适应检察岗位专业化要求,他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孜孜不倦钻研法律,高分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他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先后走上科长、副检察长岗位,始终坚持刻苦学习、潜心钻研检察业务,率先垂范、诲人不倦培养了多个“检察新秀”,所在集体获评全国公益诉讼优秀办案团队(安徽唯一),共同打造了全国典型工作品牌——“镜卫皖江”。

  全国模范检察官汤恒明同志的先进模范事迹,催人奋进、感人至深,值得学习、宣传和推广。关于如何学习先进模范、激励创优争先,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展开。

  一是从历史维度看

  汤恒明同志的先进模范品格将砥砺奋进的优秀检察文化一路传承,体现全面发展的必然性。1985年,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双先”表彰大会上,镜湖区检察院的王琴仙同志走上领奖台,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光荣称号。38年后的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会场里,汤恒明同志又身披表彰红色绶带喜获殊荣。这是芜湖检察机关重视检察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成果体现,我也非常荣幸与芜湖检察历史上两位全国先进模范人物有过珍贵难忘共事经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王琴仙同志退休后在镜湖区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我时任区法院书记员),让我亲身感受先进模范人物的优秀品格和卓越风范,深切体会到是“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检察精神在长期延续,优秀独特的检察文化在熠熠生光。

  二是从现实维度看

  汤恒明同志取得的优异办案成绩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的生动诠释,彰显贯彻新时代司法工作理念的必要性。从检16年,汤恒明同志坚持对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当事人高度负责,他用心用情倾力办理了一个个“三个效果”好的案件,主办或领办的10起案件先后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检察履职办案要求,应当成为芜湖检察人员自觉追求,贯穿于“四大”检察全过程,落实到履职办案各环节,以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公信。

  三是从发展维度看

  汤恒明同志的奋斗历程让我们坚定了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上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的信心和决心,展现高质量发展路径选择的指向性。汤恒明同志是全国模范检察官,也是芜湖检察人的杰出代表之一,正是像他这样的一个又一个的检察人持之以恒、接续奋斗、团结协作,才推动了芜湖检察事业的蓬勃发展。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征程上,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从严从实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让先进模范精神薪火传承、发扬光大。我们要进一步为青年英才成长创造条件、提供舞台,让“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蔚然成风,切实把人才资源转化为推动芜湖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芜湖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贡献更多优质检察产品。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fc/202403/t20240325_63681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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