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田丽苑:为民而行,做群众身边的好检察官

时间:2024-04-19 来源: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展现广东检察干警忠诚、担当、奋进的精神风貌,持续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近期,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专题,推出一批今年以来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的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以先进为标杆、以典型为榜样,努力为广东检察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力量。

  作为一名基层民行检察干警,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新担当新作为依法能动履职,既敢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又善于监督,“四大检察”融合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诉源治理,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田丽苑

  

  

  

  田丽苑,现任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二级主任科员。从检五载,该同志先后从事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民事检察、食药犯罪刑事检察和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勤奋踏实、潜心钻研,先后荣获“全省民事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全国民事检察业务能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深圳市“政法群英榜”,所在办案团队获评全省行政检察业务优秀办案团队,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她是守护公益的铿锵玫瑰。办理了“水围老街污水整治”“牙科黑诊所”“校园食品安全”等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三个效果俱佳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疫苗问题”专项监督办案模式获深圳市检察院肯定并在全市推广,“盗采竹笋案”获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法院判决支持环境损害赔偿数额200余万元,保护农用地100余亩。

  

  

  

  她是与民同行的巾帼之花。所在办案团队仅用12天就揭开了周某等人虚假诉讼的面纱,帮助当事人挽回损失110余万元;先后支持210名农民工追回薪资500余万元;促成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2件,督促行政机关撤销不当行政罚款240多万元,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撰写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获评全国、全省优秀检察建议,参与办理的15宗案件获评省、市级典型案例、精品案例,多篇办案经验总结材料被上级检察机关采用,办案成效得到广泛认可,获人大代表、群众赠送锦旗10余面。

  

  

  

  

  她还是多面开花的综合能手。作为法治宣讲团后备成员,主动为行政机关专题宣讲防范虚假诉讼等课程,展现检察担当;善于总结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撰写的《检察监督发现部分企业存恶意注销逃避行政处罚行为应予以重视》被上级信息刊物采用,有力推进社会治理;担任院团支部书记充分履职,带领团支部荣获“坪山区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jcwh1/202311/t20231129_60845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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