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重大项目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4-04-20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重大项目若干措施》的通知

   鲁司〔2023〕19号

  

   各市司法局,各仲裁办,省监狱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现将《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重大项目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司法厅

   2023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重大项目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重点任务部署,持续优化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法治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立足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制定以下服务保障措施。

   1.跟进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制度供给。认真做好与重大项目建设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等工作,对涉及企业切身利益或者对其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立法项目,专门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开展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行动,推动修改或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制度规定。

   2.开辟合法性审查审核“绿色通道”。加强涉重大项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推动将有关事项列入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大涉重大项目、涉企稳增长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作协议合法性审核力度,实现审核100%全覆盖。建立合法性审查审核限期办结制度,将涉重大项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查和规范性文件、政府合作协议审核时限压减至5个工作日,将政策文件审核时限压减至3个工作日。

   3.优化重大项目建设执法环境。推进涉企包容审慎执法,组织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梳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建立涉企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清单,明确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等具体情形,保护企业的发展积极性。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按照事前报备、事中留痕、事后评价的原则,对涉企业和重大项目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着力解决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营造主动服务、规范检查、无事不扰的执法环境。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推动有效解决重大项目推进实施中遇到的重大执法问题。

   4.高效化解涉及重大项目的行政争议。探索涉重大项目企业行政复议案件容缺受理制度,完善“快受快审快结”机制,健全“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要案慎办”规则,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完善涉重大项目企业行政争议调解和解机制,对复议办案中发现行政机关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依法纠错并及时反馈。依托市、县(市、区)司法局设立行政复议工作联系点,推动涉重大项目企业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便捷。落实涉重大项目企业行政案件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5.健全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纠纷调处机制。整合各领域调解骨干、调解专家力量,组建“保障重大项目调解服务团”,主动深入重大项目现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力化解土地征收、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方面矛盾纠纷。推进商会、劳动争议等涉企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中心等平台,开设涉重大项目矛盾纠纷化解“直通车”。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措施,完善信息共享、问题联处机制,多元化解涉重大项目矛盾纠纷。

   6.发挥律师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专业优势。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有效覆盖,深入开展律师“进企业、进项目、进乡村、进社区”行动。推进“产业链+法律服务”,对接重大项目、企业、产业园区等,提供“法治体检”、咨询意见、合同审查、风险防范等法律服务。推动落实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司法协作机制,积极参与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工作。成立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山东律师服务团,针对涉黄河项目和案件开展惠企利民行动。组建山东省企业合规律师服务团,制定律师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业务指引,建立律师参与涉重大项目企业合规联动工作机制。

   7.扩展重大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广度和深度。集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资源,对涉重大项目企业提供便捷法律服务。鼓励仲裁机构在企业、行业协会商会设立联络点,针对重大项目行业、专业特点,积极引导以仲裁方式解决商事纠纷。深入重大项目、重点领域,聚焦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程立项、招标投标、融资贷款等关键环节,精准化提供公证服务。建立山东沿黄流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作发展联盟,调整完善环境损害、物证等领域专家顾问团队,向社会公布团队名单,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

   8.实施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清单式普法。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月等主题普法活动,着重加强安全生产、生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监管、劳务纠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重点围绕涉重大项目企业关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焦点问题,开展“法律进园区”“法律进工地”惠企普法推送行动。建立“以案析法”宣传平台,针对涉重大项目典型案例和热点问题开展法律解读。组织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提升企业依法管理水平。

   9.建立重大项目联络服务机制。按照厅领导班子包联制度分工安排,确立厅领导联系服务重大项目名单,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重大项目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重大项目法治需求,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加强与发改、工商联等部门信息沟通,搞好服务对接,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各市司法局要结合实际,建立重大项目联系服务机制,明确项目名单、联络人员、服务内容等,常态化开展走访交流,有效提供服务。

   10.加强组织保障。将服务保障重大项目作为“法治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发挥优化法治环境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及时研究分析和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中遇到的法治问题。将服务保障重大项目情况纳入对各市的工作督导、法治督察和厅机关平时考核范畴,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细。对涉及重大项目实施的法治事件及时启动督察,做好督察结果反馈,不断提升群众、企业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210/202305/a9507837-8fd1-4f09-a704-7f17b92496f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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