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期行政执法大讲堂开讲——行政赔偿制度的主要内容

时间:2024-04-20 来源:山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8月31日,第23期行政执法大讲堂开讲,太原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杨建华以《行政赔偿制度的主要内容》为题开讲,太原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现场听取了讲座。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国家赔偿法》的开篇总则。本次讲座从立法沿革入题,介绍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三种救济制度的区别和《国家赔偿法》章节划分,就行政赔偿的概念、行政赔偿责任、行政赔偿范围、行政赔偿标准、行政赔偿程序、行政追偿等内容展开了具体讲述,并在丰富生动的案例中回答了“谁来赔”“赔给谁”“赔多少”等问题。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的“66831”工作体系的六大支撑之一。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要发挥好行政执法在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打击治理行政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坚持依法执法、为民执法、廉洁执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最大限度避免执法“犯错”、避免成为赔偿义务人。

  

  (来源: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原文链接:http://sft.shanxi.gov.cn/zwyw_20182/gzyj/202309/t20230904_9255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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