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贵安“四个三”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

时间:2024-04-20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提升贵阳贵安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2022年以来,贵阳贵安以行政执法案件联合评查为突破口,细化“四个三”工作举措,形成“优势互补、监督有力、富有实效”的贵阳贵安行政执法监督新机制。

  “三个到位”强动力,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组织领导到位,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市委依法治市办对评查工作总体上统筹、定期性调度、分阶段回访,市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检察机关具体实施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安排部署到位,立足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检察院联合制发的《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围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易发的执法领域,制定评查工作方案,明确评查任务、范围、内容及方式,配备专业评查力量。

  机制制度到位,完善重大问题会商研判、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线索移送等机制,市区层面相应制发《关于推进“两降一保”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工作方案(试行)》《修文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制度,有效推动执法监督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贵阳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安排部署行政执法案件联合评查工作(摄影:李兴峰)

  “三个关键”增合力,强化执法监督手段

  抓好示范创建关键时间,以贵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依托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督察,主动争取市委领导支持及行政执法部门配合,推动评查工作顺利进行,2022年10月贵阳市获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抓好专项评查关键方式,将两批案件联合评查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每一案件均给出评查结论,共计评查案件22575件,发出1141件检察建议,发现程序错误、执法不规范、执法错误三类问题。

  抓住一体推进关键举措,充分发挥政府层级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由点及面形成叠加效应。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检察机关加强对本系统评查工作的指导,及时推送典型案例,形成执法监督合力。

  “三个维度”定标准,统一执法监督尺度

  评查标准方面,细化案件程序及实体方面评查指标,实现一案一评查、一案一登记、一单位一汇总台账、评查“一把尺子”。

  评查共识方面,采取评查结果与执法人员及执法单位“两见面”方式,评查期间共与执法人员见面158人次,与被评查执法单位见面68次,互相交流意见,形成对评查结果的共识。

  评查尺度方面,对评查量较大的评查工作,首先由第三方律师或专家学者初评,再由执法单位自评,最后由行政执法监督员、员额检察官终评的评查步骤“三评法”,确保案件评查的客观、准确。

  

  行政执法监督员、员额检察官评查行政执法案件(摄影:郭睿)

  “三个强化”压责任,增强执法监督刚性

  强化反馈整改,由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组织召开会议统一反馈评查情况,市委依法治市办通过抽查检察建议回复情况,查看被评查卷宗整改情况等方式开展回访指导工作。

  强化结果运用,评查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52件,刑事犯罪案件线索1126件,向检察机关、相关部门移交,发现交通运输执法问题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线索移交。评查也作为评查人员和执法人员“以评代训”的契机,促使其法治意识提升。

  强化问责问效,评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向市委依治办及被评查单位进行通报,市级层面通报1次,县级层面通报16次。与纪检监察部门探索建立法治督察线索移送机制,1起案件移交纪委监委处理,增强执法监督刚性。

  

  贵阳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调研座谈(摄影:李庆)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提出要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贵阳贵安以行政执法案件联合评查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模式,呼应《计划》要求,下一步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执法领域,优化评查方式方法,深化评查结果运用,加强执法监督合力,促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推动贵阳贵安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ywgz_97/zfjd/202312/t20231222_83384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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