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时间:2024-04-20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省司法厅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一些地方行政执法水平不高、柔性执法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以大数据归集分析推动行政执法精细化监督为抓手,推动全省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因情施策提升执法温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分析平台,强化平台资源和运用,对平台监测发现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大数据分析和实地核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督导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快制定轻微违法、首次违法等免于处罚情形清单,严格落实“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要求。推动“单一执法”向“管理服务”转变、“刚性执法”向“柔性管理”转变,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截至目前,督导6个市县有序解决本地裁量基准落实不到位、错用简易程序办理普通程序案件、行政执法人员办案率不高、乡镇推进赋权事项全面落地不够有力、执法监管较薄弱等问题。

  二是规范管理统一执法标准。针对部分地方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违法事项处罚标准不一的问题,及时协调42家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本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统一执法尺度,确保同案同处,为基层一线执法提供精确指导和明确依据。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力度,有力促进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提升,为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供坚强保证。2021年以来,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共54524人通过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培训系统参加培训,41980人通过考试。

  三是完善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建立“数据全量采集—大数据分析预警—实地暗访核查—问题反馈整改”常态化精细化执法监督工作模式,以及“1+1+1”(省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市县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问题联合核查整改机制,对常态化分析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苗头开展联合核查,督导问题整改落实,实现全数据汇集全流程监督。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和柔性执法制度、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衔接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赋权动态调整机制、地区执法人员统筹使用机制,审慎稳妥推动乡(镇)、街道赋权工作,着力解决部分领域执法力量薄弱困境,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ywgz_97/zfjd/202310/t20231013_82750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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