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司法局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4-04-20 来源:云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大理州司法局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积极创新,采取“法律培训+执法监督+普法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延伸工作内涵,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重点行政执法领域监督检查和执法回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立足为民服务,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助力。

  法律培训:

  在执法培训方面,结合基层行政执法工作需求,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执法程序实务》等专题培训,同时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减证便民”相关内容纳入培训课程,有力提升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水平,转变执法工作作风,树立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2023年上半年,共开展普法培训4场,覆盖12县市和26个州级行政执法单位,共计参训800人次。

  执法监督:

  在日常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面,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着重开展对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评查,并在检查反馈中同步开展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执法规范的宣传教育,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众知晓度。今年以来,共对6个州级执法部门和部分县市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回访普法:

  在普法服务方面,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执法回访工作,以重点执法领域案件评查结果为基础,对行政相对人开展回访,认真听取相对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内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等利民便民法规政策进行宣传,鼓励合法经营、依法维权。受访群众对普法宣传和答复的内容表示认可和满意,并表示今后会继续支持执法工作,及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

  优化服务管理:

  此外,大理州司法局还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工作,深入基层对县市政务服务窗口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指导、严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减证便民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上半年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服务事项共计38269件。同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大理州司法局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州级各部门规范编制行政裁量权基准和“减免责清单”,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推行柔性执法、阳光执法,截至目前,共有25家州级行政机关编制326条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

  大理州司法局通过“法律培训+执法监督+普法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将行政执法监督纵向延伸,提升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增强了相对人依法经营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发生,全力维护政企秩序和谐稳定,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80/jdgzdt/38285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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